又待了沒多久,見我也始終都沒有什麼話說,媽媽便下達了逐客令。
臨走之前,我看見媽媽遞給奶奶一張百元大鈔。
奶奶接過錢後,什麼也沒說,直接就揣進了兜裡。
當她牽著我的手,剛一邁出媽媽的病房時,我又開始後悔了。
後悔剛才只顧著吃葡萄了,都沒有好好的看一看媽媽。
後悔沒有告訴媽媽,我其實真的很想她。
但我又有些安心,因為在她嘮叨我的時候,底氣似乎很足。
聽起來,似乎病的沒有那麼嚴重。
玫瑰香的餘味,陪伴了我當晚的入睡。
爸爸死後沒有多久,媽媽的生活水平,便如坐了火箭般,飛速地提高了起來。
二十二塊錢一斤的葡萄,她都可以消費的起了。
那個時候的她,已經開始給我的大舅打工了。
而我的大舅,是我們那個城市中,最早的一批開發商。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也可以說是第一個開發商。
媽媽被無罪釋放後不久,便找到了我的大舅。
她是這樣說的:“大哥,我想跟你幹一段時間。你要是覺得我行,你就把我留下來,我繼續跟你幹。你要是覺得我不行,或者我自己覺得我幹不了,那我立刻就走。”
就是這樣一句話後,媽媽便輔佐著大舅,一干就是三十年。
倆人一個主內,一個主外。
一路上披荊斬棘,配合無間。
也曾站到過頂點,也曾墜入過深淵。
也曾東山再起,也想完美收官。
如今,他們都老了。
均已刀槍入庫,馬放南山。
再回首往事時,才赫然發現,一切不過是過眼雲煙。
其實媽媽一直就是一個女強人,只是家庭給了她太多的拖累。
可當女強人終於也老了,幹不動了。
在醫院中孤單地與病魔抗爭的時候,才忽然發現,能支撐她的,只剩下了她的家庭。
但那個時候的我,也已人到中年。
而當時的我,還是隻有七歲。
當媽媽已經可以吃的起,二十二塊錢一斤的葡萄時,我還在為了一個兩塊錢的轉筆刀,被爺爺拿腰帶狠狠地抽。
是的,從小到大,我一共只捱過兩次真正意義上的揍。
兩次的“兇器”,全是腰帶。
一次是我的爸爸,它改變了我的人生觀,最終讓我學會了說謊。
一次就是我的爺爺,它改變了我的價值觀,最終讓我學會了珍惜。
我喜歡一切和藝術有關的東西,比如畫畫。
三年級的時候,班級開始流行起,用蠟筆作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