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興奮到彷彿發現了新大陸一般的於白,傳來一張紙條,‘言辭’驚訝地問道:“你倆昨天在一起住的?”
當時的我,只想著要去維護小狼的清白,遂果斷地否定道:“沒有啊!別瞎說!”
她回道:“別狡辯了!不然為什麼她會穿著你的校服?”
我本想說是因為我去接小狼上學時,發現她忘穿校服了。轉念一想,又覺多此一舉。因為,她完全可以上樓再取一趟就是了。
我如果繼續解釋說是因為怕遲到的話,估計就只有鬼才會相信了!
翹課都不怕的人,會怕遲到嗎?
正猶豫間,就見於白對我神秘一笑。同時,還朝我晃了晃,手中的另外一張紙條。
這時,我又收來了小狼的“傳書”。
“好多人都問我,昨晚是不是和你一起住的。為什麼會穿著你的衣服來上學。”
按照我的瞭解,她一直就是一個十分在乎名聲的女孩。
因此,我本能的認為,這些問題,應該會使她煩惱。
於是回覆道:“你不承認就是了!這群人真他媽的無聊!”
“話”剛傳出,我便收到了於白的“新訊息”。
“彆嘴硬了!我姐都已經承認了!想不到你也會是一個敢做不敢當的人!”
看著這毫不掩飾的鄙夷之語,我真是有苦難言。
但冷靜下來一想,竟還有一絲竊喜。
畢竟,我是要娶小狼的,早晚而已。
睡就睡了,又能怎樣?
何況,這種光明正大的感情,才是我想要的關係。
果然,小狼在下一封‘傳書’中,坦然道:“沒事,我已經承認了。不過我跟閆夢說了,你今天早上是那麼的想要,我卻沒有給你!”
哈!真是個小機靈鬼。這樣一來,我就變成“主犯”了。
只能說對於這個“事情”,當時的我,還是比較在乎的。
不然,也不會以男兒之身,去考慮什麼主犯、從犯的問題了。
我與小狼,整整在一起睡了五晚。
才被她用穿著我的校服上學的方式,向全世界宣佈了此事。
現在想想?,說不定她只是想透過這個辦法,消除我心裡的“包袱”。為了即將到來的,“最後”一個晚上“造勢”。使我可以有勇氣“破釜沉舟”,一鼓作氣,拿下那最終的“陣地”!
無論是與不是,這都是我的心中所想。
既然全世界都知道了,我若不真幹出點什麼的話,也太丟男人的面子了,對吧?
中午剛一放學,我倆便決意翹掉了下午的課。
迫不及待地回到了“戰場”,隨便吃了點東西當做午飯後,便繼續開啟了,那場尚未完成的“戰役”。
不知是“無巧不書”,還是“蓄意而為”。
她家的電話,在那天竟然異常的繁忙。
有一個不知道哪裡蹦出來的,據說是她的某個遠房親戚的“大犟種”,斷斷續續的打來了將近一百通電話!
我真的是一點也不誇張的說,從我倆“糊弄”完午飯後,接的第一個吻開始,一直到他媽的太陽落山、月亮升起,那個該死的電話,壓根就沒有停過!
如此說來,“一百通”,我特麼的都有點算的保守了!
我問小狼為什麼不乾脆拔了電話線。
她說:“因為我的媽媽,已經知道我這幾天,都沒有在我的爺爺家住了。如果家裡的電話再打不通的話,我媽回來後,一定會打死我的!”
她總會與我講述,關於她的媽媽的,那些暴力的行為。
而我總是心存懷疑。
因為我實在無法相信,天下間怎麼會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