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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愛那個陌生人

§ 偉大的異象

……為教會捨己,為的是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

——《以弗所書》5:25—26

讓我們回想侯活士的至理名言:

我們從來不認識我們的配偶;我們只是自以為認識。即便我們當初找對了人,過不了多久,對方會變。因為婚姻這件人生大事意味著:我們一走進去,就不再是原來那個人。婚姻最大的問題是……學習如何關愛自己所嫁(娶)的那個陌生人。

侯活士的思想非常現實,結婚多年的人會覺得他講到心坎裡了。婚姻改變我們。生孩子改變我們。換工作改變我們。年齡改變我們。最明顯的是,婚姻把隱藏的東西顯露出來:我們有些特質一直存在,卻不為人知,連我們自己也不知道,現在卻在配偶面前暴露無遺。

多數人經過戀愛進入婚姻,戀愛的感覺很美好,而熱戀更是讓人陶醉。兩個人可能愛得如痴如狂。婚姻輔導專家和作家查普曼(gary chapan)說,戀愛階段一般可以持續幾個月到兩年,這個階段有一種錯覺,覺得對方所有重要方面都是完美無缺的。查普曼有一個輔導物件,名字叫珍,他這樣描述珍的情況:“珍的好朋友看出珍的未婚夫有很多缺點——她發現他有時對珍說話態度粗暴,這讓她感到不安,便提醒珍,但珍不聽。珍的母親也發現這個年輕人不能維持穩定的工作,但她沒有明說,只是禮貌地問珍,‘瑞恩將來有什麼打算?’”

查普曼接著描述戀愛的狀況:

當然,我們並非全然天真幼稚。我們在知性上知道,我們最終會有分歧。但我們相信……我們會[迅速]達成一致……對方的相貌和性格魅力征服了我們。戀愛,我們從未體驗過如此美妙的東西。我們看到一些已婚夫婦似乎失去了戀愛的感覺,但這種事絕不會發生在我們身上。“也許他們當初並非真愛,”我們心裡暗想。

我們結婚之後,對方的缺點每天看在眼裡,熱戀的感覺漸漸煙消雲散。當初看似無傷大雅的小問題,現在赫然聳立在我們面前。我們開始覺得,當初一點也不瞭解這個人。於是我們面對一個挑戰:此時此刻,對方不是自己印象中所嫁(娶)的那個人,而是一個陌生人,我該怎樣去愛這個陌生人呢?

遇到這種情況,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反應。如果你結婚的目的是找到“心靈伴侶”——一個無條件支援你的人,不會試圖改變你,而是幫助你達成生活目標——那麼,婚姻的現實就會讓你感到茫然無措。每天早晨醒來你都會發現,你必須投入許多精力才能把婚姻維持下去。更難受的是,你會發現配偶也覺得你是陌生人,並且開始跟你對著幹,數落你一大堆的不是。你的第一反應是告訴自己選錯了物件,沒找到真正合得來的人。

然而,如果兩人結婚之初就明白婚姻的目的是為了建造屬靈友誼,攜手走向基督新造的人,那會如何呢?如果你們期待婚姻讓你們幫助彼此成長,脫離罪惡,彌補缺陷,成為新的自我,就是神藉著婚姻正在創造的新人,又會如何呢?如果是那樣,你們會盼著“陌生人”季節來臨。而且季節一到,你們就會挽起袖子幹活。

幹活的“工具”有哪些呢?我們如何在屬靈友誼中彼此相待,一同走向將來的自我呢?我們如何彼此相愛,讓婚姻從堅強走向牢固,而不是在反覆的爭吵和無益的沉默中走向死亡?根本的答案在於:你必須運用神恩典的力量,在愛中講誠實話。

卻要在愛中過誠實的生活,在各方面長進,達到基督的身量。(弗4:15)

這句話乍一聽似乎很平常,直到我們把裡面的語詞逐一解開,才發現奧妙無窮。婚姻是神所設立的,它具有某些內在的“力量”——真理的力量、愛的力量和恩典的力量,我們必須加以接受和利用。一旦我們把這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