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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大案(三)

,原本可以完全等到天亮以後,再稟報。但自己冥冥中總覺得,如果等到天亮再稟報,只怕會是有更大的遺憾。

於是,在自己捕快的本能,還有殘留的那點善良和堅持的驅使下,石珪想也沒有想,就去找了金副總捕頭稟報。

直到金副總捕頭的呵斥,這才讓石珪再次清醒過來,這不是隻有單純堅持善良,就能成事的時候,有時候善良,也需要其他手段來維護。

所以,石珪費盡腦汁的把這事,和一個自己只聽過名字的珠寶失竊案,聯絡起來,這才引起了金副總捕頭的興趣。

再後來,石珪就趁著金副總捕頭召集諸捕頭商量的時候,再想發設法的鼓動眾人,這才有了眼前這一幕。

至於真到了現場,如果沒有看到珠寶,大不了就是自己推斷失誤而已。但石珪堅信自己直覺中,那不妥之事,遠比幾件珠寶要重要得多,比如說涉及到人命!!

石珪不知道自己這樣做,是不是正確的,但是,自己覺得應該問心無愧就好。

就像石珪老爹一樣,雖然毛病多多,吃拿卡要也不見得做的少,但是,石珪老爹臨終前,自言作為捕快,守護平蒼一方平安,卻是問心無愧的。

但如果涉及到人命,那醉漢的屋子裡,無論有沒有同夥,無疑都是極度危險的。那麼要怎麼樣,才能在這一刻鐘不到時間裡,做些有用的準備呢?

石珪想了想,就拐進衙役值夜休息室的外間,翻找起來。這衙役值夜的地方也算個公共之地,來來往往的人也很多,其他幾個捕頭要不就是召集人,要不就是弄些空口袋之類東西去了。

石珪翻了一陣,也沒有找到個趁手點的東西,他想了想老爹當年教過的東西,於是就把注意打到了休息室裡,那疊被人翻得蓬鬆的話本上。

石珪先是去尋了幾條布條,然後將在自己腰上,牢牢地綁了四本厚實的話本,擋住了自己的腰腹背後,又在自己左右兩個小臂外側,各捆了本厚厚的話本。

石珪用手拽了拽,感覺捆的比較牢靠,這才放下外袍和袖子遮掩了起來。這是石珪老爹那輩衙役,傳下來的一個應急防護的辦法。

這個辦法是就地用衙門裡常見的書,臨時當做防護之物,這東西能擋住普通人用刀劈砍,甚至是突刺,但是,如果對手是個力氣大點的人,又或者普通人手裡拿著的是把利刃,那可就懸了。

但如今,在這衙門裡,只有石珪心知肚明,那醉漢同夥可能涉及到人命,此行可能會有極大的性命危險。

其他人所想的被伏擊,無外乎就是,幾個珠寶竊賊,為了逃脫罪責,狗急跳牆,想打翻衙役,急於逃跑而已。

如果其他人一旦得知有性命危險,只怕金副總捕頭第一個就要否決連夜去賊窩的決定。

所以,肯定不能光明正大的拿塊盾牌,再說給每個衙役配個盾牌和刀槍劍戟,也不是金副總捕頭所能決定的,按金副總捕頭的許可權,石珪估計這次行動,能有個五把刀和一副弓箭,就算金副總捕頭能耐了。

一時之間,石珪在這衙門裡,也找不到個隱秘防護的東西,拿個水缸蓋吧又大,找點合適的木牌之類的,一時半會的也不好找。

於是,石珪只能用老爹教過的應急辦法支應著,至於防護力,也只能算作是聊勝於無了。

石珪收拾了一陣,看著時間也差不多了,這就拔腿往集合地點去了,興許去的早了,還能撈把刀防身。

至於空布袋這類的戰略物資,石珪倒是沒有放在心上,隨手扯了個枕頭套應付一下就行。

……

今夜在平蒼縣城衙門裡的巡夜人手,幾乎都傾巢出動了。大隊伍順著偏僻的街道,悄沒聲息的前進。大致沿著一條捷徑,直撲城北的一處巷子。

金副總捕頭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