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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元和中興:統一與復興之路(下)

其卓越的能力處理政務,更以自身的道德操守樹立了榜樣,彰顯了元和年間政治清明的一面。他們的存在和努力,成為了憲宗時期吏治改革的重要支撐,也為後世留下了寶貴的廉潔從政的典範。

憲宗皇帝在位期間,採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來改善國家財政狀況和減輕民眾負擔:

1. 任用賢能:任命裴垍為宰相,後者推行了減輕江淮地區人民賦稅負擔的政策,並規範了地方上的稅收制度,使得當地百姓的生活壓力有所緩解。

2. 邊疆建設:李絳被任命為宰相後,在北方推動農業發展,透過開墾荒地養兵,既減少了政府開支,又增強了邊防力量。他提出的營田計劃成功節省了大量的財政支出,並提高了糧食產量。

3. 理財專家:李巽等擅長財政管理的人才也被委以重任。李巽作為度支鹽鐵轉運使,不僅達到了以往難以實現的運輸目標,還在短短几年內大幅增加了國家稅收。他還推薦了程異負責揚州地區的行政工作,後者對當地的經濟問題進行了有效的整改。

4. 鹽業收入:王播擔任鹽鐵轉運使期間,報告指出在元和五年的鹽業銷售收入達到了六百九十八萬餘貫,顯示了這一時期的鹽業繁榮。

5. 農業豐收:到了元和六年,全國迎來了大豐收,糧食價格降至歷史低位,每鬥米的價格甚至低至二錢,這反映了當時農業生產條件的良好以及政策的有效性。這些舉措體現了李純時期對於國家治理、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的關注與努力,也見證了唐朝中期的一些重要改革嘗試。

憲宗離開後,唐穆宗繼位,然而新朝宰相們的短視政策,導致長慶元年(821年)魏博、成德和盧龍三鎮再度叛亂。與此同時,元和年間長期割據的河南、河北和山東地區的其他藩鎮,雖然表面上仍處於唐朝中央政府的控制之下,但實際上並未完全服從中央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