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江陽,天中市刑偵六組的組長。
2020年10月的某一天,支隊長把江陽叫到辦公室,告訴他說,“幾天前,禁毒支隊抓到一個人,他為了減刑吐出一樁人命案,但是現在只是他空口白牙說說,是不是真實的事,還需要咱們核實。你帶人去二監所一趟,核實下情況。”
江陽聽後,叫上小組的另外四人,出發去二監所。
趙劍開車,江陽坐在副駕駛看案件記錄。
半個多月前,禁毒支隊接到線報,有一夥人在小區聚眾吸毒。
晚上,禁毒支隊的人衝進房間,當場逮捕三人,並且發現毒丸27顆,幾乎達到死刑標準。
據審訊,這次的毒丸都是三人中的趙大海帶來的,趙大海自己也對這件事供認不諱。
審訊室裡,趙大海在將自己的事交代清楚後,吞吞吐吐的詢問道,“如果自己有重大立功表現,能不能保住一條命?”
負責審訊的警員呵斥道,“你現在配合我們,把你的上下線都交代出來,不要有一點隱瞞,我們會把你的態度,完完整整記錄的。你交代的越清楚,最後的量刑也會相應減輕!”
趙大海連連答應說,“自己一定完全配合你們,你們問什麼我知道就一定全說,一點不帶藏的。不過,跟毒丸有關的事和人,我都交代乾淨了,我現在想舉報一起殺人案!”
審訊員聽完,心頭一驚,難道這小子身上還有大案?如果真的有一起殺人案,那這小子抓的真是太值了。不過會不會他是為了減刑,胡謅出來騙人的?
審訊員問趙大海,“你說吧,如果是真的有一起殺人案,那你就是重大立功表現,保住一條命沒有問題。說一下死的是誰,又是誰殺的人?”
趙大海說,“警官,死的人跟殺人的我都不認識。這個事我是喝酒的時候聽朋友說的。”
審訊員問,“你是聽那個朋友說的,那個朋友叫什麼名字,具體說的是什麼事?”
趙大海說,“我是聽一個叫賴龍的朋友說的。他說他之前跟朋友喝酒,喝到迷迷糊糊的時候,說到物件的事,隨口問他朋友,怎麼沒見他那個物件,他那個朋友隨口接了一句,‘我把她殺了’,但是隨後他朋友又立馬改口了,說是說著玩的,他倆吵架後分手了。但是我朋友說,看他朋友說話的語氣,並不像開玩笑的意思。”
審訊員問道,“賴龍大名叫什麼,你說個外號我們怎麼核實?你不會是瞎編的吧?”
趙大海趕緊說,“沒有沒有,這種事我怎麼敢瞎編,賴龍大名叫,嗯~嘶~叫什麼來著……”
審訊員說,“你問我們呢?你到底說的是真的假的,好好想,你想不起來,我們沒法核實情況,證明不了你說的是真是假,就不算你的立功表現!”
趙大海想了半天也沒有想起來,他說,“警官,我跟賴龍就是酒肉朋友,喝酒出去玩都是喊外號,我真的不知道他叫什麼名字,不過,我知道哪裡可以找到他。”
“說吧,在哪裡可以找到他,我們派人去核實,他有什麼明顯特徵沒?”審訊員問。
“賴龍之所以叫賴龍,是因為他臉上都是疙瘩,麻麻賴賴的,名字裡又有個‘龍’字。他就住你們逮住我的那個小區,他經常去門口的牛肉館,他跟牛肉館老闆很熟,你們一問老闆就知道。”趙大海回答說。
審訊員把這個情況上報禁毒支隊的領導,禁毒支隊的領導又向市局領導彙報。市局領導聽完彙報,判斷這屬於刑偵的事,於是讓禁毒支隊深挖趙大海的毒丸案,這起真假未辨的殺人案,就交給刑偵的人去核實處理。
二
十點左右,江陽他們一行人來到“二監所”,詢問趙大海後,也沒有更多的情況發現,他們覺得還是要先找到賴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