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晨那邊自然不知道這裡發生的事情,他只顧著撿石頭,中途還用石頭堆了簡易陷阱抓了兩條鱸魚。
如此晚飯錢省了還能吃一頓肉,憑著前身的記憶,沐晨知道大周的大概物價。
穀物大致幾文一斤還不算貴。肉要貴一些,臭肉之稱的豬肉要五六十文一斤,雞一隻要兩三百文,羊肉也要兩百文一斤。
不過城裡用錢的地方多,連柴火都要去買,而沐晨要燒製玻璃得用木炭,更是一筆不小的花費。
等到半下午的功夫,沐晨抬頭才驚覺有人站在自己的鞋子旁。
於是便趕緊往岸邊而去,這大周可不是什麼道德至上路不拾遺的時代。
這要是鞋子被人撿走自己得光著腳回去不說,還得去花錢買一雙鞋。
等沐晨走到岸邊才發現是一個拎著小籃子的女孩子,約莫十五六歲左右的樣子,正是陸初雪,只是沐晨並不認識她。
“請問你有什麼事情麼?”
沐晨一臉困惑的看著對方。
結果卻引來對方臉紅一笑,隨即遞上裝著食物的籃子,裡面是幾個饅頭和一盞小菜。
沐晨見此舉也是一愣,心想自己也不認識這位姑娘啊。
這裡人不會也跟緬甸一樣噶腰子吧,原身好歹是從其他城來的,可以說隔了至少半個省的距離,也不可能遇到認識的人啊。
“我們認識麼?”
陸塵還是沒忍住問了問。
對方點了點頭,又搖了搖頭。
“你不會是陸家派來取我性命的吧?”
沐晨能想到的就一個可能了。
結果對方立馬緊張的搖搖頭,並將三個饅頭挨個揪下一個角,又取了點小菜夾上一併吃了,自始至終都未說一句話。
“你是賣饅頭的麼?我出來的時候匆忙,沒帶錢在身上,這條魚給你吧。”
沐晨看來對方應該是賣吃食的小姑娘,可是自己也沒帶錢,拿肉換饅頭好像對方也不虧。
陸初雪看來沐寧是身無分文了,還要強撐著面子。
陸初雪也沒接過魚,自己偷偷跑出來不能待太久,被人發現了一來說閒話,二來大房也不會輕饒自己。
陸初雪取出一個小荷包放在籃子裡,隨後頭也不回的小跑離開。
這一幕跟沐晨整得呆立當場,等他反應過來陸初雪已經跑的沒影。
沐晨拿起荷包開啟,裡面居然是一點碎銀還有一些銅錢。
“照理說要是取我性命的人,應該不會給我錢吧,先不管了,撿了半天了,也餓了。”
趁著腳風乾的功夫,沐晨拿起饅頭就著小菜狼吞虎嚥起來。
別說饅頭看著不錯,但是有酸味對於沐晨來說不算好吃,這種酸面做的饅頭得用純鹼中和酸味,但是在大周還沒有純鹼這種東西。
沐晨小心的將籃子和東西都收起來,雖然不認識對方,以後有機會一定要報答人家。
等回到家,第一時間把魚放進水桶裡養起來,畢竟三個大饅頭下去,也吃不下魚了,姑且讓它再苟活一日。
這一夜是沐晨在這裡的第二個晚上,昨日沒來得及多想便沉沉睡去,今日他才仔細想了這兩日的事情。
不清楚自己怎麼會在這裡,唯一清楚的是這裡可不能說是法治社會,若要能存活,只能讓自己足夠強大。
沐晨沒有選擇簡單的肥皂,美食,白糖等等的製作,原因也簡單來錢相對太慢,卻又相對太快。
比普通人掙錢快,但是不足以快到別人關注你時,你能守得住。
不管是肥皂還是白糖拿出去可能賺得了前三日的錢,第四日就該被一把刀頂著脖子搶方子了。
所以這些都不是沐晨眼下能做的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