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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開庭時間是在六月中旬。

炎熱夏季已至,她身著黑色正裝套裙,長發盤在腦後,團成一個乾淨利落的丸子頭。

她今日只化了淡妝,線條柔和的鵝蛋臉,眉目精緻溫潤,走下車,杏白的高跟鞋上小腿又長又直,保鏢和律師簇擁著她走進法院。

斜痞地倚坐在被告席的魏禹成,是在她進門時直起身子的。

時隔半年多,他再次見到了她本人,而非是照片。

去年見她第一面,她結了婚,第二面,她已懷孕,今年第三面,她已為人母。

他興味盎然地想,下一次見面,她該要離婚了。

顧宥縵的視線沒有在魏禹成身上多停留一秒。

像途徑一條臭水溝,揭了蓋子,惡臭瀰漫,她多看他一眼都覺得反胃噁心。

事情過去太久,如非周惟深非要替她查個明明白白,她決計不會再回頭看,如今得知了惡臭的根源,便想要徹底做個了結。

作惡的人呼朋喚友,受害的人惶惶不可終日,天底下沒有這樣的道理。

她要的不是名譽,賠償,只是還那個十六歲的小姑娘一個公道。

開庭之前律師便同她說過,時間過去太久,又加之事情發酵是在私域社交平臺,網路取證很難,好在他們有證人證詞,即便按情節無法認定為「誹謗罪」,至少可以認定為名譽侵權。

只涉及名譽權的都是小案子,連律師都只當作稀鬆平常,沒有人會想到魏禹成請的律師三言兩語便能顛倒黑白,將一盆髒水回潑到了顧宥縵身上。

對於原告所舉證據,被告方代理律師一一質證。

一:圖片和錄音無法溯源,所舉證據發布人(轉載人)並非我方當事人。

二:證人譚大鵬與我方當事人沒有直接聯絡的證據,所附轉帳流水證明匯款方非我方當事人。

三:證人譚大鵬與我方當事人存在矛盾,曾因打架鬥毆受過警方調解,有涉案記錄證明,「證詞」真實性存疑。

「綜上所言,原告沒有有效證據證明是我方炮製誹謗誣陷,請法院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另,原告涉嫌惡意訴訟,我方保留追訴的權利,要求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原本只當走個過場的原告律師被殺了個措手不及,徒勞抵抗,節節敗退。

一審結果,證據不足,駁回原告所有訴訟請求。即便所有人都知道是誰所為,也無可奈何。

儘管顧宥縵已經做好了事情不會那麼順利落幕的準備,在聽見判決結果時,她仍是大腦「嗡」了一下。

簽完庭審筆錄,顧宥縵走出了法院。

名譽權官司打輸了,別說顧宥縵,她這方的代理律師頭都抬不起了。

從法院長梯下去時,她踉蹌了一下,身邊人一把扶住了她。

「顧女士,沒事吧?」

「沒事。」

一輛黑色商務車停在了她面前,車窗放下來,車裡的人熟稔笑道:「縵縵,好久不見。」

他神情自若,好似剛剛坐在被告席上的人不是他。

顧宥縵沒有講一句話,她繞過車去了另一側。

「縵縵,你想要什麼直接和我說就好,何必還要兜這麼大的圈子?」他說。

落在她耳裡,字字句句是嘲諷。

別說只是誣陷誹謗,便是殺人放火,也有的是人保他平安。

顧宥縵關上了車門,對司機道:「開車。」

「什麼?!敗訴了?」

杜成霜拔高調子,難以置信。

她從沒聽說過打名譽權官司還打輸了的,追問:「到底是什麼原因?那些證據還不充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