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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頁

聽到朱小紫這麼說,曾兆心裡的疙瘩也像是一下子沒了:「沒事,你喜歡就好。」

「只不過,你下次可別再把我的名字給寫錯了。是大小的不是春曉的曉。」

他撓了撓腦袋,笑得憨傻:「下次一定不會記錯了。」

田埂的尾端,有一名婦人正大聲地呼喚著曾兆的名字。曾兆見狀,才慌亂地從田埂上爬起來,趿拉著那雙沾滿了泥水的帆布鞋往田埂末端跑,一邊跑著,還不忘跟朱小紫解釋:「我媽喊我回家吃飯了。小紫,我改天再找你玩兒。」

「好啊。」朱小紫站在原地,靜悄悄地笑。

待到曾兆快要消失在田埂的另一端時,她將兩手交握成喇叭狀,高聲喊他:「兆哥!」

曾兆回過頭來,慢悠悠地笑:「怎麼了小紫?」

她停頓了一下,片刻之後,才像是終於鼓足了勇氣似的,力道十足地喊出了她一直想說的話:「兆哥,我想嫁給你!」

炙熱的日頭照得曾兆眼前發黑,朱小紫的那句話,曾兆也就迷迷糊糊地聽見了兆哥倆字。他站在田埂末端,大聲地回吼一句:「小紫,你說什麼?」

朱小紫沒有再回話,只是獨自站在一片青蔥的稻田裡,幽幽地朝他揮著手。

曾兆這才發現,他似乎每次回頭,都能看見朱小紫站在原地,甜甜地朝他笑著。

然而,他卻也未曾想過,驀然有一天,當他回過頭去的時候,她已不站在田埂上等他,而是徹底消失在了所有人的世界裡,那又會是如何模樣。

當然,那也都是後話了。

曾兆十五歲,朱小紫十三歲的時候,原本平靜的山裡生活,因為一個女孩的到來而改變。

女孩名叫白梓岑,一個被拐賣而來的十歲女孩,在她到來的那一刻,也同時改變了曾兆和朱小紫的命格。

白梓岑來山裡的時候,正值百年難遇的蝗蟲災害,莊稼被蝗蟲吃得一粒不剩,只剩下乾枯的莊稼葉整天在田裡搖晃。曾兆和朱小紫聽說,她是她的養父母花了一千塊錢從別人手上買來的。山裡人買孩子的也不少,只是這一千塊就能買一個孩子的事,還是破天荒頭一回。

後來,他們才從當地人的口中知道,被拐賣來的女孩年紀已經十歲了,加上山裡人重男輕女,都不願意要女娃。人販子擔心她年紀越大越賣不掉,才會以這麼個低價,隨意拋售給了她的養父母。

曾兆和朱小紫聽說這個故事的時候,唏噓不已。山裡人思想封閉,最是愛攀比,甚至有時候買孩子的價格都誇誇其談成了炫耀的資本。而買來價格越低的孩子,往往就如同他的身價一樣,過得舉步維艱。

朱小紫第一次見白梓岑的時候,她正頂著碩大的日頭,被她的養父母訓斥著在田裡插秧。朱小紫聽說過,她是從城裡被拐來的。朱小紫沒見過城裡人,所以對曾兆口中那些文明客套的城裡人,更是好奇了。

朱小紫正打算走上前,跟她打聲招呼,卻見她忽地跳到了田埂上,表情痛苦。而她的養父母,則是神情冷漠地繼續插著秧,儼然不顧她的死活。

於是,朱小紫趕忙走上前幫忙。等走到她跟前,才終於知道,她原來是被螞蟥給叮了。

朱小紫常年跟著父母幹活,見了蠕動的螞蟥也不害怕,隨手撒了一把鹽就把螞蟥弄死了。

因為這條螞蟥,朱小紫開始和白梓岑熟識。白梓岑教她寫字,朱小紫教她插秧剝玉米,久而久之,朱小紫就喜歡上了這個小她三歲的白梓岑,推心置腹地將她當成自己的親妹妹。

甚至,連白梓岑和曾兆的相識,也是由她一手撮合的。

只是她從未想過,就是這一場相識,害得他們三人的命運,都偏離了原始的軌道。

整整六年,他們三人同進同出,像是完完整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