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揉著眼睛去開門,居然是顧京野。
顧京野恢復了從前的裝束,嶄新的名牌t恤和球鞋,古銀色骷髏頭項鍊,一副潮男打扮。
腦袋卻是耷拉著,像只委屈的小狗。
聞潭:「怎麼回來了?」
顧京野悶聲道:「我不要回去了,小潭,你收留我吧。」
聞潭:「進來再說。」
他把顧京野讓進來,煮了壺大麥茶,讓他坐下慢慢說。
顧京野:「我還以為爸媽是讚賞我見義勇為才讓我回去的,其實根本不是,他們喊我回去是因為給我安排了一樁狗屁婚事,讓我回去結婚。」
聞潭:「結婚?」
顧京野才23歲,結婚確實有點早了。
不過有錢人家商業聯姻,定婚事早一點,似乎也很常見。
顧京野:「他們安排的那個未婚妻,我連面都沒見過,連長什麼樣都不知道!莫名其妙就要讓我去結婚,神經病吧。」
「而且他們根本不知道,我現在不喜歡女人,改喜歡男人了,」顧京野嘲諷道,「他們要是知道了,怕是要嚇得連夜帶我去看心理醫生吧。」
聞潭聽顧京野說過,顧家家境都殷實了幾代了,作風一向比較傳統古板。
顧京野抓住聞潭的手,懇切道:「小潭,我不回去了,以後和你一起住,好不好。」
「還像從前一樣,我每天去打工掙錢,我會對你很好,每個月的房租都我來出,你只要給我做做飯吃就好……」
聞潭把手抽出來:「不好。」
顧京野愣住了。
聞潭:「第一,你爸媽遲早會找到這裡來。」
「第二,你只是現在怒氣上頭,一時新鮮,才會有這樣的想法。等時間長了,你發現沒有錢買不了昂貴的衣服首飾,沒辦法隨心所欲旅遊看演唱會,沒辦法揮金如土買房子買車,就會後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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