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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投獻(二)

洪承疇正在巡撫標營監督士兵們訓練,一聽此事當即回到巡撫衙門。

“本官便是洪承疇,你們誰是領頭的,何事在此胡鬧?站出來說說!”

巡撫衙門門前,洪承疇對眾人說道。

人群立刻安靜了下來,大漢朱敬勇上前對洪承疇拱手施禮道:“撫臺大人,在下朱敬勇,先前是奉國中尉。不是我等要鬧事,而是朝廷失信於我等原宗室子弟,我等只是來請大人您主持公道。”

“哦?朝廷如何失信於你了?”洪承疇眉頭一皺,看向朱敬勇。

“回大人,朝廷分給我兩百畝田地。但是在下拿著田契去認領的時候,才發現竟然有八十多畝是別人投獻在秦王府名下的。投獻者拒絕交出田地於我,又拒絕向我納租。朝廷補償的田地名不副實,敢問撫臺大人,這算不算是朝廷欺騙我等?”

所謂投獻,是指百姓將其名下的土地主動奉獻給藩王、勳貴、官員、士紳等有權勢的人。

那麼投獻土地的百姓是腦子壞掉了,竟主動將自己的田地奉獻到別人名下?當然不是!

因為普通自耕農在承擔朝廷的正賦之外,還要承擔地方官吏攤派的各種苛捐雜稅,還要服徭役,就是免費為官府幹活。因此百姓的生活往往非常困苦。

但是藩王、勳貴、官員、士紳這些人是有免稅權的,其名下的土地不用繳稅。士紳階層在法律上只是享有定額土地免稅,超出部分要繳稅,但是地方官員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就另說了。

於是起初便有一些奸滑之徒,看到了中間的法律空子。事先與這些有免稅權的人商量好,將自己的田地以極低的價格“賣”給對方,或者直接過戶到權貴名下,事實上田地還是原田主在耕種。

投獻者為了避免弄巧成拙,自己的田地被權貴吞掉,會與權貴簽下一個契約,規定該田地永遠歸原田主本人耕種,此即為“永佃權”。並約定佃租數目,以免權貴增加佃租。原田主也擁有轉讓“永佃權”權利,權貴不得干涉。他們簽下的這份規定永佃權的契約便稱為“田皮”。

權貴“買”下田地後,拿在手裡的田契便只剩下了所有權,稱為“田骨”。

田皮與田骨實際上就是分別代表著田地的使用權和所有權。

這樣原田主就不用再繳納賦稅,同時每年要將該田地的收入拿出一部分給權貴,交給權貴的部分肯定是要比朝廷收到賦稅低不少。這樣原田主和權貴都得到了利益,受到損失的只有朝廷。

這便是投獻!

洪承疇做為官僚的一員,怎會不知道“投獻”之事。他當年中舉之後,就有不少親戚故舊要求將田地投獻在自己名下。

要不說自古讀書人都擠破了腦袋想當官兒,別說考上進士當官了,就是中個舉人,坐在家裡不動,各種利益就會紛至沓來撲向自己。

洪承疇聽完之後心裡一沉,原本以為陝西宗室改革已經圓滿完成,沒想到竟出了這種事。“哦?竟有此事!你們都遇到了此種情況?”

“我的二百畝田也有四十畝是投獻的,人家不認賬,叫我上哪兒說理去!”一旁的朱誼賢從懷裡掏出田契喊道。

“就是,我等家家遇此難題,那禮部尚書拍拍屁股跑了,不找你洪撫臺還能找誰?”

“這田地可是額拿祖上傳下來的宗室爵位換的,一畝也不能少!”

周圍人都七嘴八舌地向洪承疇叫嚷起來。

朱敬勇看眾脫籍宗室群情激烈,情緒也被點燃起來,鼓起勇氣對洪承疇道:“今天在場的眾人皆是如此,我等皆拿了那投獻田地的地契而來,撫臺大人派人一查,便知我等所言是否屬實。”

“另外據在下所知,幾乎脫籍宗室家家都或多或少遇到此類情形,只不過今天來的人不多罷了。倘若洪撫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