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斯眉頭一揚:“這個說法我好像在哪裡看過。”
搜尋幾秒,福爾摩斯迅速給出了答案:“我記得是在自然雜誌上,有人建議用指紋來識別罪犯跟破案,但是他給出的證據不夠有力,我記得最近他還在研究收集指紋,曾經還給他寫過信來著。現在看來,我得重新跟他聯絡了。”
聽到福爾摩斯的回答,比利有些驚詫,他沒想到這個時候已經有人在研究指紋了。可想想又覺得不算怎麼出乎意料,畢竟這個時候已經有人出版了法醫學。現在正是科學在迅速發展的時候,研究出什麼都不出人意料。
“你要怎麼將這些指紋記錄下來當做證據?”福爾摩斯問道。
“用膠帶將它們粘下來貼到卡片上就可以了……”說完比利就覺得有哪裡不對,一秒後他就反應了過來,現在可還沒有透明膠帶呢。
“用相機吧,正好前段時間我拿到了最新研究出來的便攜相機。”說著福爾摩斯直接從自己的口袋裡掏出了一個不過才巴掌大的相機。
比利震驚,有些難以置信的看著福爾摩斯,怎麼感覺他的口袋真的跟哆啦x夢的口袋一樣,什麼東西都能掏出來啊。這到底用的什麼奇怪的手法,外表居然一點也看不出來。
“送相機的那傢伙說可以把膠片送到他們公司洗,嗯哼,送給他們還有丟失的風險,這些重要的證據還很有可能被洩露出去,所以雖然膠片是個新發明的東西,我也很快學會了怎麼洗它。”福爾摩斯說著還有點自豪。
比利:……
他不知道說什麼,只能繼續轉回頭用沾滿石墨粉的刷子刷保險箱的內側。
這個時候的他甚至屏住了呼吸,因為那些粉末也會隨著空氣飄散到空氣中被吸進鼻子裡,可並不是一件好受的事情。還是要把口罩弄出來!
看著靠近保險箱邊緣的地方刷出來的好幾個手指印,還呈疊加狀態,比利感覺還是先弄出來橡膠手套吧,不然這些警察們破壞現場的能力簡直有些太出色了,完全是增加了他們現場勘查的難度。
這對福爾摩斯來說是較為容易的一件事吧,畢竟作為偵探的他應該跟三教九流都認識,尤其是還有個邁克羅夫特的哥哥。
而且橡膠手套可不只會用於現場勘查,它也能在醫學上有著不小的用處,是一個有著不小市場的買賣。
等徹底刷完,比利並沒有退去,而是將刷子上的粉末在盒子上抖乾淨,再次將整個保險箱內壁用柔軟的刷頭輕輕刷了一遍,這是為了將那些指紋上粘上的多餘粉末刷掉,能夠讓拍攝時候的指紋更加清晰。
做完這些比利立馬讓開了身,福爾摩斯立馬湊上前就要拍照,可很快就發覺了不對。
這個保險箱三面封閉,另一面被福爾摩斯擋住,光線一下子就灰暗了起來。
比利將手中的東西放下,從旁邊的蠟燭臺上拿下來一根蠟燭,點燃湊到了保險箱跟前。
中了毒才會發光
福爾摩斯露出滿意的笑容,終於開始拍照。
為了以防廢片,福爾摩斯每個角度並非只拍了一張,在最有嫌疑的地方甚至給那個指紋單獨拍照。所以整個保險箱內部拍照,福爾摩斯就浪費了半個多小時。
不過比利知道這是必要的時間,這拍攝的是重要的證據。
如果這個時候有指紋專用攝像機就好了,可是現在連膠片攝像機都剛研發出來。這個念頭一冒出腦海,比利就知道這是異想天開。
不過在拍完照之後,福爾摩斯就將相機扔給了比利,自己從比利那裡拿來了指紋粉去其他地方親自掃指紋。
看著就像拿到了新玩具一樣的福爾摩斯,比利感覺這個時候一點都看不出來對方已經三十多歲了,完全就像是個小孩子一樣。
這或許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