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子裡全是張總的樣子。
經過張總的提議,公司的股東專門開了會,討論之後同意我代持張總的股份,讓我來行使股東權利。
這天,我和張總的律師來到了張總監視居住的地方。
一進去,那種壓抑的氛圍就讓人心裡沉甸甸的。
我們坐下後,很快就簽下了代持股份和行使股東權利的協議書。
簽完後,張總從旁邊的抽屜裡又拿出一份協議,神情疲憊地說:
“其他的我都不在乎,我就一個人,關鍵家裡還有個七十多歲的老母親,還有一個智障的孩子,是我最放心不下的。我知道你的為人,也相信你,我讓律師擬了個合同,你看一下,可以的話你就簽了,如果有難處,那就算了。”
我接過協議一看,內容居然是讓我照顧她們,等他出來後,他的股份給我一半。
我想都沒想,直接說道:“這個我就不簽了,人我一定幫你照顧好,她們就是我的親人,等你出來了,就算我報答你的恩情。”
張總聽了,眼中滿是感激,嘴唇動了動,似乎想說什麼,但最終只是重重地點了點頭。
隨後我和張總的律師出來了,馬不停蹄地去了公司,和所有的股東見了面。
剩下的那些繁瑣手續一切都由律師去完成。
就這樣,我恍恍惚惚的就成為了公司的股東。
不過,我沒有放棄我在五區區長的身份,依舊在礦區和大家一起工作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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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只有這樣,心裡才覺得踏實。
雖然現在按說可以不用上班幹活了,但是誰知道明天意外與驚喜哪個先來呢?所以還是腳踏實地幹活心裡才安穩。
沒過幾天,張總的律師神色匆匆地找到了我。
他一臉的沉重,皺著眉頭,語氣低沉地對我說:“唉,張總被判了 4 年。”
聽到這個訊息,我整個人都呆住了,就像被一道晴天霹靂給擊中,腦子瞬間一片空白。
過了好一會兒,我才緩過神來,感覺心裡像堵了一塊大石頭,壓得我喘不過氣。
律師深吸了一口氣,接著說道:
“張總特意讓我來給你解釋一下他和二班班長的關係。當年張總有一次遇到了大麻煩,差點就丟了性命,是那個二班的班長挺身而出,拼了命把他給救了。從那以後,張總一直記著這份恩情。所以,即便知道那班長能力不行,做事不靠譜,可張總實在是沒辦法狠下心來不管他,拋棄這層關係啊。”
我聽完,恍然大悟的同時又滿心的感慨,忍不住長長地嘆了口氣。
原來張總一直有著這樣的苦衷,我到現在才真正明白。
他是個重情重義的人,只是這份善良最終卻讓他陷入瞭如此困境。
哎,想想也是,這人世間的事兒啊,哪有那麼多兩全其美的。
很多時候,不管你怎麼選擇,怎麼努力,總是會有這樣那樣的遺憾和不如意。
就像張總,想要報答救命之恩,卻沒想到會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真是讓人無奈又心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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