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11月8日。李大衛到達了華盛頓。首先他就去了oSS局長多諾萬的辦公室,就這兩個多月的帶兵外出作戰行動,向局長做了全面詳細的彙報。
局長聽完以後十分高興。李大衛這個戰神才出去兩個多月。就打贏了三場戰役。局裡的人在華盛頓走在外面都意氣風發呀。這還獲得了麥大帥西南太平洋戰區的支援。
澳大利亞政府和軍方還特意按照李大衛的請求,給oSS發來了展開全面合作的公文。
也就是說oSS以後在澳大利亞可以名正言順的設立機構和儲備武器。不需要像以前間諜一樣偷偷摸摸的在搞。
李大衛在彙報完幾支特種部隊這幾次作戰的情況之後,又說了幾個事。
”第一,oSS本來的主要業務就是要在外國開展特種戰游擊戰。那麼我李大衛作為oSS的准將,美國特種部隊的創始人!
沒有道理不優先把這些極為有效的作戰手段和武器先交給局裡,我們局也應該成立一支這樣的部隊,”
這方便自己又出去立功打廣告。
但是特別行動處並不是由李大衛分管。李大衛才不願意為他人做嫁衣,於是又說道
”成立正式的部隊有利於oSS派出國作戰的人員,萬一被俘時的處境。
當然我不是擔心我個人,跟我一起行動的人都知道。
只要是作戰任務,我身上都是揹著炸彈背心的!
他母親的!(朝戰真事!美軍有個上將,一有記者拍照,就掛兩個手雷在脖子上。
李奇微大叔!你都中將後面升上將的,哪有機會面對敵人拼命啊,幾十歲了還掛兩個手榴彈在那裡裝,和我搶人設?
穿炸彈背心不比吊兩個手雷帥多了!
而且小兄弟們早就偷偷的從各個角度,把我指揮作戰時穿炸彈背心的相片拍下來了!
只是等合適的時候才會一不小心的洩露給媒體。
這戰神這麼勇的嗎?那不是得罪他了,萬一他一不高興,衝上來拉響了炸彈背心,那可就屍骨不存了!這個~這個不敢惹!
芝加哥黑幫這麼猛,也沒這樣乾的呀!
至於這背心的炸藥會不會到時候受潮了不爆炸?控制鍵是不是會失靈?
這!不!重!要!
這穿上了炸彈背心!看看我們的戰神,可不就是寧死不屈的存在嘛!)
他們可以以軍人的身份受到戰俘的待遇,而不至於像英國派出的突擊隊員被抓住,立刻就會以間諜菲當場處決。”
李大衛又說,”據我瞭解英國派去法國的突擊隊員,平均壽命都不超過6個星期。
德國的蓋世太保和法奸太厲害了。假如我們的人員在執行任務的時候,穿著正式的軍裝,身上帶著軍官證。
以我們強大的美國軍隊做後盾,我們相信德國軍隊也不敢就地處決我們的人員。
我估計事實上,德國也不願意太過得罪我們美國。
這個從我們前期所謂自願參加英國空軍飛行員,穿著英國軍裝的飛行員被俘。戈林在戰俘營對這些飛行員還是比較優待的。
除了逃跑暴動掏槍反抗的之外,還沒有聽說有哪個飛行員被抓住現場槍決的。”
局長想了一想,”大衛你提的這個想法有一定好處。如果我們的人員派出去一旦被抓就被槍斃,那會大大影響大家出國作戰的積極性。
出國作戰的補貼和津貼雖然比工資高一倍,但是很多人也不願意用命去換。
那我看這樣吧,我向總統彙報,讓他批准我們局裡成立一支穿軍裝的部隊,這個由你管!特別行動處只管那些便裝的突擊隊員“
“局長,那我建議這支特種部隊就叫訊號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