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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狠人自殘震八方

尉遲宣在直升機上往下看,發現燈火通明的一座嘉華商廈甚是顯眼。林思忠便給尉遲宣講了這個商廈老闆宋湧的發家簡史。

宋湧是靠他爹起來的。他爹老宋原來是法院的。這老宋水平不怎麼樣,但很愛錢,於是動不動為了錢就搞些葫蘆僧判葫蘆案的事情。

老宋成名之作是審理某件盜竊案。

這個案子很簡單。某賊入室盜竊,剛進屋女主人就回來了,他躲到床下還是被發現,遂一個大逼鬥扇過去,一掌打翻女主人後出逃,結果跑到樓下就被抓了個現行。

檢察院按入室搶劫起訴,這可是至少判十年的重罪。

後來某律師介入,這賊改了口供,說之前是屈打成招。而事實真相是:他當初是想強姦這家裡的男主人,沒想到女主人先回家。

刑法裡強姦罪的全名是“強姦婦女罪”,這條罪名與受害者性別有直接關係。沒有規定強姦男人構成犯罪。當然,對男人實行某些過分行為,可以以其他罪名來判,但問題是,這個賊根本就沒見到男主人,啥事都沒有發生過。

同時這律師又找到關係,聯絡到了老宋,許以重金。老宋見了錢如蠅子見血,自然滿口應承。

於是法庭之上,辯護律師慷慨激昂,說到激動之處更是口吐白沫,認為此案關係到法律權威性。而法律權威性並不是看重判了幾個人,相反是看司法人員是不是有一顆尊重法律的心。公訴人那邊也是口吐白沫,差點被氣死。

而老宋則客觀公正地聽取了兩邊意見,最後認為辯護意見相當合理。於是將此賊無罪釋放。

公訴那邊哪裡肯幹,但老宋有一個厲害之處是會喝酒擅喝酒,哪個領導來都讓他喝的舒舒服服。結果一頓酒局下來,皆大歡喜。法律權威得以充分體現。

領導看這老宋如此胡來,便把他調離刑庭,打發去民庭,搞搞離婚訴訟之類的不那麼緊要的案子,心想這總不至於再出大事了。

可老宋就是那麼讓人驚喜不斷。

一次他審理離婚案件,男方因為女方不忠,抓了現行,起訴離婚。事實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可女方情急之下胡亂攀扯,大喊道:

“本來是丈夫對我不忠。他說要出差一個星期,可是第三天就回來了。這才抓到的。”

旁聽的人們鬨堂大笑。

這老宋居然就嚴肅起來了。他認為,男方說出差一個星期,可是第三天就回來了,並且提前也沒通知女方,這就是在故意縱容事情發生,是在“釣魚”。這無論如何也不能稱之為忠誠。再結合女方其他陳述,老宋認為雙方均有過錯,感情尚未破裂,不支援離婚。

這個案子更是讓老宋成為風頭無兩的明星級人物,一時間市裡流行語就是:我得給家裡打個電話,不然就不忠了。

領導被他慪得苦,只好調他到辦公室,跑跑腿打打雜,最重要的是陪陪酒。沒想到這一下歪打正著,老宋喝酒的這個本事得以充分展現,這麼一來反倒是朋友更多,人人都給幾分面子。

老宋就宋湧這麼一個兒子,相當不成器,一天天只知道吃喝玩樂,打架鬥毆,妥妥的小流氓。老宋沒辦法,託關係又喝了幾頓大酒,把宋湧送去當兵。轉業後又給兒子開了個超市。

有一說一,這宋湧開超市開的還算是不錯。很多單位看他爹面子在他這買東西,就這麼宋湧搞了第一桶金。

相當關鍵的是,宋湧繼承了他爸會喝酒會搞關係的優良基因。他抓住自己老爸能提供的各種關係,上門送禮、請客喝酒,嘴特別甜,男的領導就一口一個叔,女的領導就一口一個姨,還真是混得不錯。

慢慢有錢了,宋湧骨子裡的流氓本性便又露了出來,一天天呼朋引類,養了不少小弟。超市來錢畢竟還是慢,他開始參與別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