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看,確實是有利於地方長治久安吶。
在民間,百姓們對這承宣布政使司也從最初的陌生疑惑,到後來慢慢感受到了它帶來的變化。
在城裡的茶館裡,一位老者喝著茶,對旁人說道:“起初啊,聽說是改了衙門,咱還擔心會不會更亂了,可這段時間看下來,這新衙門管事兒還挺上心的,那救濟糧發得比以前及時了,街道的修繕也有人管了,看來這朝廷的改制,還真有點門道呢。”
旁人也附和道:“是啊,只要是為咱老百姓好,管他叫啥名兒呢,咱就盼著往後的日子能越過越舒坦咯。”
隨著時間的推移,這承宣布政使司在各地都紮下了根,運轉得越發順暢了,地方上的治理也呈現出了新的氣象。
在這同一時期,世界其他國家也有著各自的地方治理以及行政機構變革等方面的情況,且與1376年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有著諸多關聯與可比之處。
在英國,當時正處於中世紀晚期,其地方治理主要依靠封建領主。領主們在自己的領地內擁有高度的自治權,他們自行管理土地、徵收賦稅、組建軍隊等,就如同一個個小王國一般。國王雖名義上是最高統治者,但對地方領主的管控相對有限,更多是透過封建契約和貴族之間的制衡來維持秩序。與大明透過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將地方權力進行重新整合,加強朝廷對地方的統一管理不同,英國更側重於領主的自主管理,體現出不同國家權力分配與地方治理模式的差異,英國重領主自主下的地方治理,大明則重朝廷統籌下的地方管理。
在法國,中世紀晚期的法國,有著濃厚的封建等級制度,國王將土地分封給貴族,貴族們在領地內享有較大權力,並且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去管理領地內的事務,不過他們需要向國王履行一定的義務,比如提供軍事支援等。地方上的行政機構相對鬆散,缺乏像大明這般統一且明確職責的承宣布政使司來進行全面管理,更多是基於貴族家族的利益和傳統習慣來運轉。相較於大明的行政機構變革是為了強化中央集權、最佳化地方治理,法國的地方治理模式更注重貴族階層的權益維護,體現出不同國家治理理念與地方治理規範程度的差異,法國重貴族主導下的差異化地方治理,大明則重朝廷主導下的規範地方治理。
在奧斯曼帝國,其疆域遼闊,對於地方的治理採取的是一種軍政合一的模式。蘇丹會任命帕夏等官員到各個行省進行管理,這些官員既掌握著軍事大權,又負責地方的民政事務,同時,宗教在地方治理中也有著重要的影響力,伊斯蘭教的神職人員會協助官員進行社會秩序的維護、道德規範的引導等。與大明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側重於從行政方面去調整地方治理結構,劃分明確的民政等職責不同,奧斯曼帝國更注重軍政宗教多方面力量的綜合運用,體現出不同民族宗教構成與地方治理方式的差異,奧斯曼重軍政宗教結合下的地方治理,大明則重行政調整下的地方管理。
在威尼斯共和國,作為商業城邦,其地方治理主要圍繞著商業利益展開。各個島嶼、港口等區域由商業家族或者商會進行管理,他們透過制定商業規則、稅收政策等來維護當地的商業秩序,保障自身的利益。商業家族在地方事務上有著很強的話語權,其行政機構也是為了更好地服務商業活動而設立,不像大明的承宣布政使司是從整個地方的綜合管理角度出發,涵蓋民政、賦稅等多方面。體現出不同發展模式與地方治理重點的差異,威尼斯重商業利益考量下的地方治理,大明則重綜合管理下的地方治理。
在阿拉伯地區,部落眾多,各部落內部有著自己的治理體系,部落長老們依據部落的傳統習俗、道德規範等來管理部落成員、處理部落內外的事務。部落之間有時會透過聯盟等形式形成一定的區域治理結構,但整體較為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