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呀,不過,你要是能供出城裡其他那些作奸犯科的事兒,說不定知府大人還能饒你一命呢。”
我一聽,彷彿抓住了最後一根救命稻草,趕忙說道:“大人,我知道很多事兒,只要能饒我一命,我全都說出來。”
那獄卒便把我的話傳給了知府大人,知府大人覺得這事兒可行,便又提審了我,讓我把知道的那些城裡的偷盜、搶劫等不法之事以及相關的人都一一交代出來。
我為了活命,把平日裡知道的那些事兒一股腦兒地全都說了出來,還供出了幾個和我有過往來的小混混。知府大人根據我的口供,派人去抓捕了那些人,還破獲了幾起積案,覺得我還算有點用處,便把我的刑罰改了,從死刑改成了發配邊疆充軍,終身不得回揚州城。
我雖然保住了一條命,可這充軍的日子也不好過呀,每天都要幹著繁重的苦力活兒,還時常被軍官打罵,心中對自己當初的所作所為更是悔恨不已,可也只能默默忍受著,在這遙遠的邊疆了此殘生。
在這同一時期,世界其他國家也有著各自關於治安、官員出行以及對違法犯罪行為懲處等方面的情況,且與大明1430年我劫持官員這一事件有著諸多關聯與可比之處。
在英國,當時正處於中世紀晚期,其境內各領地相對分散,治安多由地方領主負責維持。官員出行時,也會有一定的護衛跟隨,不過那護衛大多是領主的家臣或僱傭的騎士等。若是遇到有人企圖襲擊官員之類的情況,領主會在自己的領地內進行審判,處罰方式多樣,常見的有鞭刑、罰款或者關進地牢等,這和大明由官府統一審判、有較為明確的律法懲處不同,體現出不同政治體制下對違法犯罪行為處理的差異,英國是地方領主自治,大明則是朝廷統一的司法體系起主導作用。
在法國,中世紀晚期的法國,國王雖有一定權威,但地方上封建領主權力也不小,官員出行在不同領地範圍安全性不同。若有不法之徒妄圖劫持官員,那不僅會受到領主的追捕,還可能面臨國王的制裁,因為這涉及對王權的挑釁。法國對於此類嚴重犯罪的懲處往往較為嚴厲,可能會處以絞刑等極刑,同時還會沒收財產,不像大明會根據具體情況和是否有立功表現等來綜合判定刑罰,反映出不同國家在維護官員權威以及法律量刑方面的差異,法國更注重王權和法律的威嚴,大明則兼顧人情與實際情況。
在威尼斯共和國,作為商業城邦,其城市內治安由專門的執法隊伍負責,官員出行多是在城內處理商業事務等情況。威尼斯重視商業秩序,對於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較大,若有人企圖劫持官員,那會被視為嚴重破壞城市秩序的行為,會被公開審判,然後可能被驅逐出城或者罰沒大量財產,用於補償城邦的損失。與大明在整體司法程式和懲處目的上有所不同,威尼斯側重於維護商業環境和城市形象,大明則是從維護朝廷統治、地方穩定角度出發,體現出不同經濟發展模式下對類似事件處理的側重點差異。
在奧斯曼帝國,地域遼闊,官員在不同區域出行面臨的情況各異。其有完善的司法體系,對於企圖劫持官員這種大逆不道的行為,懲處極為嚴酷,會根據不同的身份背景,如是否是本國人、是否是穆斯林等因素來量刑,不過在執行過程中,也會受到地方勢力、宗教團體等影響。這和大明相對統一的律法執行情況不同,奧斯曼帝國的多民族、多宗教背景使得法律實施更具複雜性,體現出不同民族宗教構成下司法處理的複雜情況差異,大明相對民族成分較單一,法律執行更具連貫性。
在阿拉伯地區,各個部落和城市有自己的管理方式,官員出行的安保程度不一。若發生劫持官員的情況,多由當地有威望的首領或長老等來進行裁決,懲處方式可能依照部落傳統,比如讓犯罪者進行賠償、為受害者服務一定期限等,較為靈活多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