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新的一批高手出現了,天榜前十二也換了三個人,很多人都渴望和兔子一戰。
因為只要贏了兔子,絕對可以揚名立萬!
以前的高手們,更是想殺了兔子一雪前恥。
可以說,這兔子的出現,必成眾失之的,絕對會引起一場腥風血雨!
接著在安都城的玩家看到那兔子一身黑袍,揹著小手,帶著墨鏡和大金鍊子,嘴裡叼著點著火的胡蘿蔔,氣轉丹田,隨後拿下胡蘿蔔,大吼一聲:“李玄天!老子的坐騎你也敢動,你t活膩味了是吧?、我這就去一路殺去玄九城,摘了你的腦袋當夜壺,屠了你的城!
別說我沒給你機會,我走過去,這段時間,你儘管呼朋喚友,搖人!
如此一來,你能掙扎一下,圖個活命。
我也好一併宰了,圖個省心!”
譁!
全城譁然!
在場的無數人心中只有一個念頭:“瘋了!這兔子瘋了,李玄天一人已經實力無比強悍,敢說殺他的人已經屈指可數。這兔子竟然還放話讓對方搖人,給他時間?這不是瘋了是什麼?!”
安都城的玩家對這兔子可不陌生,當初這兔子就是在安都城加入了黑蓮劍心的除魔隊伍去的行令山。當時不少人都跟兔子在一個隊伍當中,也承過兔子的人情。
如今再看這兔子,一個個的都是百味雜陳。
有人高呼:“兔子,你瘋了?你要是立刻殺過去,或許有點機會,你這麼搞,和送死有什麼區別?”
易正看了對方一眼,那是一個光頭,有點眼熟,知道應該是當初的隊友。
於是這兔子瞬間戲精附體,奧斯卡小金人上身,康慨激昂、無比仗義的說道:“喵七七雖然和我只是短暫相處,卻已是朋友。雖然不是知心好友,卻也是有些許交情的。她因為我而被追殺,我豈能坐視不管?
正所謂,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讓我於心何忍?
所以,今天我就把話放在這兒了,我要一路殺向玄九城!
不隱藏行蹤,就這麼走過去!
李玄天但凡是個爺們,就別再去為難一個和此事無關的小姑娘了。
有什麼本事,衝我來!”
:()一個都別想跑出新手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