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會送你一張。雖然你們戴頭盔了,但是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條:成年人駕駛電動車只能搭載一人。"
"我是帶一個人啊。"沈蘊納悶,難道還帶回來什麼不乾淨的東西,這交警能看到?
交警解釋,"只限一名十二週歲以下的未成年。"
"還有你們帶竹竿是非常危險的事,這怎麼還綁一把鐮刀呢?"交警湊近車旁一看,"呦,洋槐花鉤的不少,吃歸吃一定要注意安全。"
兩人老實的聽著,態度非常端正,交警說一句,她倆頻頻點頭。
"本來是不打算罰你們的,警告一聲就好了。"
這意思是要罰?
"但是你們倆拿的這個竹竿太危險,不僅罰,還要重罰。"交警對一邊扛著裝置拍攝的隊員招手,"來近點,這個案例要好好科普一下。"
違個規而已,交警大哥說的誇張了。
沈蘊瞧見黑色的裝置,臉一下垮了。跟顏莞對視一眼,對方臉上也不好看。
好事無人知,壞事傳千里。
"麻煩兩位配合一下。"
她們拒絕可以嗎!
交警面對攝像頭滔滔不絕,“各位群眾朋友們,我們在執行任務時常見到不戴頭盔、不規範帶頭盔、超載人員、搭載兒童未使用安全座椅、以及逆向行駛、闖紅燈等等。”
“今天我們看到一輛有點少見而大家又會忽略的騎車行為。四月花香,洋槐花開滿枝頭,各位吃客們紛紛綁好長棍夠槐花。可是在道路行駛上任何車輛,注意我說的是任何車輛,無論腳踏車電動車小轎車,上路時對高度、長度、重量,都是有一定限制的,為的就是保證大家的安全。”
“現在大家看過來。”
攝像頭跟隨交警的指示拍到停在路邊的一輛紅色電動車上,一根長長的竹竿一頭架在車把上,另一邊長長的拖在地上。
“這是非常危險的行為,這根竹竿約莫四米長,對前後車輛行人都有一定的安全危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非機動車載物,應當遵循:
“腳踏車、電動腳踏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載物,高度從地面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段不得超過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
交警面對鏡頭科普好交通規則,這才向她們倆問,“對於處罰你們有什麼不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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