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的那個人就是之前在縣大舞臺遇到的那個蔡進茂,但是怎麼新聞裡面寫的原創者是他?
“東娃,這是咋個回事?”
李有富看著他,“是不是電視臺弄錯了?”
林東娃搖搖頭。
想了想,他拿出手機,給陳家升撥了一個電話。
“我也看到新聞了,之前電視臺那邊沒有給我說這件事情,我找認識的人問一下吧。”
陳家升回道,“你放心,版權已經申請了,只要最後結果是你的,其他人是搶不了的。你先彆著急,我找人先問一哈。”
林東娃掛了電話,對李有富說道:“他說找人問問。”
“會不會是他要偷你的歌……”
李有富想了想,“哎,東娃你先給叔說,這首歌到底是不是你原創的!”
“百分之一萬是我原創的!”
林東娃說道。
實際上,以前他是不確定的。畢竟是從腦子裡面的記憶裡獲得的。不過前天晚上,在縣城,他用陳家升家裡的電腦查過了,網路上並沒有這首歌的記載。而且,陳家升是專門搞音樂的,有沒有人唱歌,他更清楚。他還幫助自己在國家歌曲版權庫裡搜了一下,沒有相關的報備,然後,他們才提交了版權申請。
“那怎麼會……”
李有富摸著下巴。
說實話,他其實剛開始也有些懷疑這首歌是不是林東娃創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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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從小和林東娃一起玩的,知道他的水平。小學差點輟學,初中勉強畢業,在村裡呆了兩年,成年後就出去打工了。在外面乾的也都是一些搬磚跑腿的苦力活,年前剛回來,接手了家裡的豬場。
他能寫歌?
而且歌裡面還有什麼海,下門啥的,他估計都沒有見過。
但是,李有富懂林東娃的性格。
以他的倔脾氣,他要說是自己搞得,那絕對就是他搞的。
“我知道了!”
李有富忽然一拍大腿,“我知道了,八成是這傢伙看你歌好,想要偷你的歌!”
這個時候,外面響起了敲門聲,問了句,是李妙妙。
她剛才也在看電視,縣電視臺新聞節目,看到了關於林東娃節目的情況,發現不對勁,就過來問問。
“八成是這不要臉的想要偷東娃的歌!”
李有富分析著,“東娃之前說,這個叫什麼蔡進茂的,是地區歌舞團的成員,還是縣文聯成員,昨天晚上也有他一個節目。但是最後東娃的節目是第一名,他是第二名,怕是心裡頭不服。就開始起壞心思,這種人,我見得多了!”
“那可怎麼辦啊?”
李妙妙著急,臉上的表情有些擔憂。
看人家的頭銜,又是地區歌舞團成員,又和文聯有關係,他這麼說,肯定很多人相信他,不相信林東娃。
到時候要是對質起來,自己這邊是不沾光的!
“簡單,拿出證據!誰有證據誰佔理嘛,很簡單!”
李有富說,“東娃你不是說,之前見那個縣文聯主席的時候,唱了這首歌,那個蔡進茂也在場嗎?還有妙妙你那個表哥,對吧。還有鄰村我山,這就是當事人啊,這就是證據!”
“對了,東娃,你之前是不是說找我表哥去申請版權?”
李妙妙忽然想起來。
她雖然不懂,但是記性好。
林東娃說道:“前天晚上我和家升哥申請了版權,說是最早這兩天下來結果。”
“等結果,結果出來和他對峙!”
李有富一揮手,又癱在沙發上。
“會不會是電視臺寫稿子寫錯了?”
李妙妙忽然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