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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一章 割袍斷義為什麼非要割自己的袍呢?

申寶看著布料,一臉茫然,這上面還有什麼重要線索嗎?

與此同時,在張三府邸的門口,虎妖指揮兩個倀鬼裝扮成的僕人,開啟門,將外面的酒和灸羊腿拿進來,然後讓倀鬼將酒和一隻灸羊腿送過去,另一隻偷偷給自己送過來。

而在前院涼亭里正在查閱大量卷宗的張三朝著旁邊的申二仙一笑,說道:“申二爺,我這也是為了他們三個好,萬一之後我又出什麼事情怎麼辦。先保持距離,避免之後他們受牽連。”

申二仙哭喪著臉說:“你說的這個莪能理解,可你要割袍斷義,你割你自己袖子就好了,你撕我袖子幹嘛?我這是官服!”

“你就說經過平康坊的時候被人扯壞了唄。”

“那我等會兒還要去衙門呢,我遲到了去晚了耽誤事兒……你……你知道官員無故不去值班是什麼罪嗎?”

張三笑道:“知道啊!無故不上,當番不到……一日笞二十,三日加一等,也就是笞三十!”【注97】

申二仙一瞪眼,怒道:“你知道還這麼搞我!”

張三將手邊幾個自己沒看完的卷宗推過去,笑著說道:“申二爺,您算啊!您無故不上一天,挨二十鞭子,平均一天挨二十鞭子!但你四天不去,才三十鞭子,平均算下來每天才七鞭半!”

“可你在這裡幫我查北周時期的宮廷進出記錄和各種重要線索,若是立功了,你這封賞哪是一天七八鞭子可以比的。划算!划算!”

申二仙欲哭無淚,只恨自己早上出門外,正好被張三堵在家門口,然後就被帶到了這兒!

申二仙只恨自己怎麼不能馬上將這些線索都找到,忽然,他看到了一份卷宗記錄。

“張三,你快看,當初皇宮北面失火的那九個人的身份資料,在這裡有記錄。”

張三拿過卷宗一看,發現是皇宮內部對於死者的身份登記。

然後張三又照過來北周時期負責照顧太后的人員名冊對照一看,不禁大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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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97】法律小科普

根據《唐律疏議》中職制中的條例:職制五·官人無故不上中的記載:“官人者,謂內、外官人。‘無故不上,當番不到’,謂分番之人,應上不到……違者,一日笞二十,三日加一等;過杖一百,十日加一等,罪止一年半。邊要之官,加一等。”

意思就是說:官人,是指內外官員。無故不上班,應該你值班你沒到的……犯這種罪的,缺一天鞭笞二十,如果再多出來三天,罪加一等(也就是再加十鞭子);超過二十五天就杖一百,再多十天就罪加一等,最嚴重的徒刑一男半。如果是邊塞軍事要地的官員,自動罪加一等。

原來在古代當公務員遲到這麼慘,還是現代……咳咳……就只是科普法律知識而已,其他的別亂想。

:()張三,請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