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盤丁採買從未見過的新菜“青梅排骨”在桌上放了下來。
紅燒的豚肉同泡製過的青梅之上裹著濃稠的琥珀色醬汁,其上還撒著零零散散的白芝麻,在淨白瓷盤的襯托下,遠遠看去,色、香、味這三個字光這“色”一字就足夠挑起人的胃口了。
待到那盤“青梅排骨”被放下之後,一股有別於一般紅燒豚肉的味道頓時撲面而來,香味直往鼻子裡竄。
看來這一盤菜不止“色”字出挑,連香味更是霸道。兩人所在的桌子臨近飯館門口,經過的行人自是極容易聞到他們一桌菜的香味的。這廂菜才放下,便有兩個經過的行人停下了腳步,探頭望了進來。
“這豚肉的味道怎做的這般香?這是什麼菜式?”
不等丁採買開口,張採買便道:“自個兒吃的,不賣的。”
聽到“不賣”時,經過的行人頓時大失所望,嘀咕了兩句“這般香的菜式怎麼不賣”搖頭失望的走了。
才來得及從筷子筒裡取了筷子出來的丁採買瞥了張採買一眼:“老張,心眼怎的這般小?因著方才的事報復我呢!”
開啟門來做生意,張採買這一句話同趕客有什麼區別?
張採買卻斜了他一眼,道:“溫小娘子是要安排進公廚的,可不會留在你這小飯館給你做掌勺師傅。”
進了這路邊小飯館當掌勺師傅,做得好了,那是背後的東家,也就是丁採買賺錢,落到掌勺師傅手裡的能有多少?又不是溫小娘子自己的飯館!
再者說了,於溫小娘子這等還不曾及笄的姑娘家而言,去有大周律法背書,不會被人暗中下絆子,於月錢上也不會有苛扣的公廚更穩妥些,也省的與那些市井的三教九流打交道了。
因著心悅趙司膳,張採買愛屋及烏,對溫明棠倒是真的當侄女看待的,自是不會叫她在丁採買這裡吃虧。
看著張採買的護短,丁採買搖了搖頭,倒也沒有惱怒:他這小飯館也不過是副業而已,自不會因著一兩道菜得罪張採買這個同行。
打消了借溫明棠這道菜攬客的想法,丁採買夾了一筷子豚肉入口。
只一入口,丁採買便有些後悔了:“唔,好吃!豚肉燉得極好!我這一咬,肉便自骨頭上分離開來了。如此好分離,自是不柴,偏不止不柴卻又燉得不爛,真真恰到好處!這味道甜口為主,酸口為輔,酸與甜的調和之上恰到好處,不過甜發膩,也不過酸生澀,酸甜得宜,直接將膩口的味道減的只剩三分,最絕的是細嚼起來還有股青梅的果香味……如此,直接將剩下的三分膩味也除了個一乾二淨……唔!好吃!若是能留下來給我做掌勺師傅就好了……”
食客分多種,有人是個悶頭乾飯直接以行動為表率的,有人卻是如丁採買這等喜好邊吃邊說的。
聽得丁採買一張舌頭“做兩份工”一邊吃一邊鑑賞,那廂加了塊豚肉入口的張採買有些費解:真真不知道丁採買那張舌頭是如何做到這一點的。
品鑑了一番的丁採買“騰”地一下起身跑出了後頭廚房,不多時,便端著兩大碗米飯小跑了出來,同張採買一人一碗,就著面前這盤青梅排骨幹起飯來。
真真是少有的夏日吃也不會膩的酸甜口的大肉菜了,下飯真是一絕了。
兩人你一口我一口,到最後乾脆連湯汁一同倒入飯裡拌著一同吃了個一乾二淨。
看著面前一粒米都不剩的大白瓷碗,丁採買舔了舔唇,打了個飽嗝,下意識的看了眼外頭的日頭:眼下其實還早,才用過早食不久,他來的時候也不餓,原本是準備隨便用兩口菜評價一番的,哪知道……
眼下還不到吃午食的時候,他已經吃的飽嗝連連了。
對面的張採買也比他好不到哪裡去,比起他一張嘴擅品鑑,張採買顯然是個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