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瑜和孫尚香到訪之前,諸葛亮剛剛從州牧府回來。
他去那裡主要就是為了和襄陽城的幾大世家溝通一些事情。
“凡我荊州境內之自由百姓,皆可前往各地方縣衙登記。荊州之地將行土地新政。”
“新政自今年秋季起實行。初定方案如下:”
“第一條,凡荊州之地自由民,皆可領取田地。田地初分兩類,上等田可領十畝,中等田可領十五畝,下等田可領三十畝。”
“以田契為證,每季有專人檢查田契,如無田契,則將田收歸官家所有。”
“第二條,已有田地稅收為二十抽一,其餘糧食歸種田者所有。如有偷稅漏稅者,一應刑罰從重處理。”
“第三條,官府鼓勵開荒,凡未領已開墾田地的自由民皆可開荒,最多可耕三十畝荒地。所開墾的荒地,需到官府領取田契,所得田地免除前兩年稅收,第三年至第五年為三十抽一,五年以上二十抽一。”
“第四條,官府將租賃耕牛以及鐵製農具。新農具乃是工部尚書,黃氏月英發明,名為曲轅犁,可一人一牛耕地。速度比二人三牛和一人二牛的直轅犁有過之,無不及。凡租用官府農具的,稅收額外再三十抽一。”
……
洋洋灑灑,八條土地新政在襄陽城公佈的第一時間,就讓襄陽城的百姓炸開了鍋。
所有的土地新政都是有一個前提,那就是自由民。
而所有的佃戶,是不包含在自由民之內的。
陳辰和諸葛亮二人決定把佃戶排除在外,最主要的一個目的就是要逼迫這些佃戶脫離世家大族,重新成為自由民。
這個時期的土地兼併現象十分的嚴重,有一個很大的原因就是國家徵收的稅收過重。
普通百姓勞作一年之後交完稅收所剩下的餘糧只能說是勉強果腹,若是再遇上幾個災年,想要家裡不餓死幾個人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那麼,把手裡的田地賣給有錢的世家大族,就成為了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這個吃人的時代,笨蛋活不了多久。
這些賣掉田地的百姓自然也不是笨蛋。
他們想的很好。
為什麼?
因為地主買了這麼多的田地,總是需要人耕種的吧?若是沒人耕種,產生不了好處,那這個地買來幹嘛?
所以,賣掉了田地之後的這些百姓,會非常自覺的再從那些地主手裡把自己賣掉的田地以租的形式租回來,自己也相當於賣身給了地主家,成為了地主家的佃戶。
這樣一來,這些佃戶,就成功地從需要繳納各種賦稅的自由民,轉變成了只需要每年按時交租給地主家的“農奴”。
地還是種的那些地,但是沒有了雜七雜八要人命的稅收。
區區一點自由的代價而已,對於他們這些平頭百姓來說,有自由和沒有自由又有什麼區別呢?
千年之後的匈牙利詩人能說出“二者皆可拋”的前提,是人民自我意識的覺醒,以及對自己生命權的訴求。
在如今這個朝不保夕的年代,無法保證自己的生命不受威脅的情況下,你和他們談自由,就是耍流氓。
而如今,這幾條土地新政,直接又點燃了這些佃戶想要脫離賤籍的心思。
他們給地主的租金,是十抽二到十抽三。
和二十抽一比起來,一個天一個地。
再加上劉皇叔的信譽擔保,有更好的條件和日子能過,為什麼不要過?
所以在新政公示後的第二天,就不斷有佃戶向主家提出要求,要解除租賃關係,哪怕是今年地裡的收成都不要了也沒關係。
佃戶們是找到活路了,但是地主們卻有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