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的房間簡單說了幾句,我就提出打算帶著孩子回去了。
而且李小開也想和她單獨說話,我得給他讓出空間呀。
“梅姐,那我空了我就去找你,到時候我們姐倆慢慢說,徹夜長談。”
“等你。”
我倆相視一笑,彼此鬆手,就此告辭。
我帶著兩個小孩尋了一圈,沒有看見王浩的身影,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要和李小開他們一家人先回家。
按理來說這邊的事兒結束,他是得跟李小開他們一家人走。
不過既然他也來參加了,我給他發個資訊也行。
【我們先走了,你自己注意安全,別喝太多酒。】
這種場合難免不喝酒。剛剛他就被灌了。最後我就再沒看到他的影子,也不知道……這傢伙後來還喝沒喝?
“媽媽,我們不叫王叔叔一起嗎?我剛剛看到他的。”
兒子說。
“是嗎?你在哪裡看到他的?”
“在客廳呀。但是有好多人,裡三層外三層人圍著,我都進不去。”
裡三層外三層的圍著,他倒是會形容。
估計平常我說話他記住了。
“這樣啊。王叔叔和小平大娘的未婚夫,也就是李小開叔叔,他們有親戚關係,所以王叔叔得留下來陪他們喝酒聊天什麼的,我們先回家,明天你們兩個要上學,上學這個事兒不能再耽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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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提前走的。”
兩個孩子輕點了點頭,表示明白。
“你們覺得今天玩的開心嗎?”
我問他們。
“開心啊,這裡好多小朋友。我們一起玩沙玩泥土,玩玩具。他們還帶我去扒野地瓜,媽媽,野地瓜好好吃。”
“我也覺得那個野地瓜好吃。”
“是嗎?媽媽小時候也很喜歡吃,我也喜歡去扒。你們兩個下次再看見還能不能認識野地瓜?”
兩個小孩重重點頭:“當然認識了,我今天吃了好幾個。姐姐也吃了好幾個。”
“那你們可真棒。下次媽媽帶你們一起去扒。不過山上有一些果子人是不能吃的,吃了會中毒。回頭媽媽帶你們每樣都看一看,你們好好記,如果實在不確定的,又覺得好奇,那就摘回來,別急著吃,媽媽給你們辨別辨別。
不能吃,咱們就當個玩兒的,玩一玩就丟了,要是能吃啊,就帶回來媽媽和你們一起嘗一嘗什麼味道,和媽媽分享分享。好嗎?”
“嗯,肯定呀!媽媽,是那個哥哥,他確定野地瓜能吃,說他媽媽帶他去扒過,而且我和姐姐是看他們吃了沒事我們才吃的。對吧姐姐?”
女兒點頭。
“那你們真棒。咱們得加速走了,一會兒天就黑了。”
兩個小孩紛紛說了一句好。跟著我一起加快步伐,下山。
下山途中我又和他們提起剛剛話題中的一個事兒。
正好和他們說:“以後如果你們要參加同樣的聚會,或是朋友的或是親戚的。家裡沒有要事兒要辦,或者那個場合還需要你們留下來幫忙,你們就可以像王叔叔一樣,多待一段時間。
但如果家裡有事兒,一定要以家人為重要以自己的事為重,就好像明天你們要上學,我們還要趕路,就得提早退場,早點回家也安全。不然大晚上在深山,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沒人能幫忙。明白不?”
“嗯!”兒子點頭。
女兒問:“媽媽,要是不好意思說怎麼辦呢?”
她說:“萬一人家不讓我走,還挽留我呢?”
“不讓走,挽留人本來就是一種風俗習慣,一種禮節呀。說的人有他的立場,但也就是一句話,這其中不會有深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