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候,我是不是可以說,丙回收50克黃金,但沒有給予甲乙二人對等的商品,讓二人沒法透過另外一次交易,調動生產員工在新的領域裡生產,維持生產員工收入與支出的平衡,就造成甲乙手中出現了無法交易的商品,讓這些種類的商品出現了生產相對過剩。這些生產相對過剩商品的結果只有一個:不能為甲乙兩人回收到任何投入進去的貨幣,得盡力避免——減小投入,減小生產的商品數量。這引起的最嚴重的情況是,因為這些生產員工支付能力減半,其他商品的生產也只能減半,也就說其餘99次交易也被迫只能進行50克黃金的商品交易,而這些商品上卻還有100克黃金的貨幣在流動,也就是說,貨幣貶值了一半,出現了通貨膨脹。這些員工肯定不是甲乙雙方擁有的所有生產員工,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但是甲乙為了避免生產相對過剩,其他商品的生產員工就會遇到相同的情況,又有更多的人只能工作半天,收入減半……收入減半的人越來越多,可是為了抑制生產相對過剩,甲乙卻只能把自己丟在惡性迴圈中,減小投入,減小生產的商品數量,又出現生產相對過剩——流動的貨幣因為數量沒有變化就出現通貨膨脹了。
丙發現這種情況之後,只好不斷地回收貨幣,可新的生產相對過剩,新的通貨膨脹又出現了……最後,甲乙有可能會完全停止生產,貨幣有可能會被丙全部回收,通貨膨脹這才消除。
(2)丙採用上面的貨幣回收方*引起通貨膨脹,非常不可取,那麼另一種回收方法又如何?丙先先貸款給甲乙二人,引起通貨膨脹之後,再進行修正式回收。
也就是說,丙在甲乙貸款100克黃金後,才開始回收。甲乙今天利用生產相對過剩的房產抵押貸款,得到了100克黃金,不管兩人怎麼處理這個錢,兩人擁有的貨幣還是變成200克黃金了,明天,丙發現了通貨膨脹,立刻限制兩人只能使用存放在自己這裡的100克黃金,多出來的100克黃金收回來,甲乙進行交易時就又只有100克黃金了。這種貨幣回收,看上去似乎就很正確。
今天,甲乙手中的貨幣有200克黃金,不拿出來使用那是不可能的,投入到交易中,是不是說,甲乙的生產員工的工資就要翻倍?
A、我先假設會翻倍,如果是投入到一個商品的交易中,那麼生產這個商品的生產員工對其他99次交易的商品的購買力變大,因為價值規律,這些商品也就應該漲價,也就是說這種通貨膨脹會平均擴散到其他商品上去,投入幾種商品的交易、全部的交易,結果差不多;或者甲乙用來開闢新的交易領域(不動用其他商品生產上的生產員工根本就不可能,有人來做這個事,這只是一個空殼而已)——為了不復雜問題,這些生產員工的待遇在明天,非常配合地恢復到昨天的狀態。丙從甲乙手中拿走了多餘的,約為100克黃金的貨幣,甲乙兩個人立即把房產以外的所有商品的價格恢復到昨天的狀態,這些商品的交易並沒有受影響,所以,當這100克黃金回收以後,這些地方的通貨膨脹被甲乙丙三方消除了。
可是生產相對過剩的商品依舊存在,還將因為生產力的不變繼續多下去,甲乙為了處理這些房產,只好想辦法減少生產數量。使用生產房產一半的人工和一半的資金,利用生產相對過剩的房產開闢新的交易領域,這樣應該可以恢復平衡狀態。
除去開闢交易新領域外,就是讓生產員工只工作半天,拿一天的待遇(注意:這裡是“一天的待遇”),當這些過剩的房產到了使用期限之後就會自動消失,還剩下的半天工作時間,怎麼辦?不管這些生產員工是所有商品的生產員工,還只是房產這裡的,其他商品的生產員工肯定就不願意了,要獲得相同的待遇,或者跑來競爭職位,而這裡的生產員工也會利用剩下的空閒時間,到別處去競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