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旭怔怔的看著自己的手機螢幕。
有那麼一瞬間,他甚至忍不住產生了自我懷疑,難道自己才是那個佔了別人車位的人嗎?
這個世道究竟是怎麼了!?
明明是自己的車位被佔了,對方沒有任何歉意也就罷了,居然還罵自己是神經病?!
甚至能說出讓自己‘把購買車位的合同拿出來給她看’這種逆天的言論?!
為什麼能如此理直氣壯的不講公德心?!
扭頭看了那位物業經理一眼,沈旭開口道:“你也聽到了吧?對方既然是這樣的態度,那我覺得就不能輕拿輕放了。我原本認為你提的建議還是可以的,但現在我不這樣想了。
一個人犯錯卻不知錯,態度還如此的蠻橫,那她就應該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別人沒有義務為她的錯誤買單,所以你們沒有辦法的話,我只能用自己的方式來處理這件事情。”
物業經理苦笑著欠身道:“真的是萬分抱歉!沈先生,給您的生活添堵了,我們後續一定繼續加強對外來車輛的管理。若再有開車來的訪客,我們會安排專人進行車輛停放指引,以免給業主造成不便。”
沈旭擺了擺手,沒再繼續跟物業經理多說,而是用手機撥打了苟文鵬的號碼。
電話很快接通,沈旭直截了當的問道:“那輛大牛可以提車了嗎?”
“恩?旭哥你等不及了嗎?還差一個元件,要從國外運過來,估摸著得三天後才能到望海港。”
“不裝那個元件的話,影響開嗎?”
“這倒不影響,就是個車內配飾而已,都不算在選裝的配件裡,是我們老闆免費送的。”
“那行,先不等了,你直接把車開我家來吧,有事,要用車。”
簡單的和苟文鵬交代完,沈旭掛了電話,接著又跟物業經理說明了下,一會兒要進來一輛蘭博基尼大牛,也是他的車,讓物業經理在系統裡做個登記。
地下停車場其實還有一些空車位,只不過數量不多,而且和他房子的電梯距離有點遠。
但既然又買了一輛車,那肯定得再多配一個車位,距離遠點就遠點吧,到時候把常開的車停在入戶電梯口的位置,不常開的車停到另外一個車位就是了。
物業經理著實沒想到自己明明是來處理投訴的,結果沒捱罵不說,居然還平白的做成了一單生意。
簡直是天降之喜……
地下停車場剩下的那些零散車位,基本都是因為位置不好,才導致賣不太動的。
對於這樣的車位,如果能夠賣出去的話,他們物業也是有提成的。
誰賣的、提成就給誰,儘管一個車位的提成只有幾百塊而已,可有就比沒有好,誰會嫌棄錢呢?
至於沈旭為什麼要把自己新買的大牛也一起弄來,主要是因為他的車位其實比較寬敞。
除了在對方的車頭前擋一輛車外,在對方的車右前側,也得擋一輛車,這樣才能確保對方肯定沒辦法將車開出來。
至於車的左側,是承重柱,就算把這輛A4撞爛了,都不可能衝的出來。
沒錯,沈旭的想法很簡單,你不是不挪車嗎?那就一直停著吧。
反正他有兩輛車,可以完美的將A4堵在裡面。
並且這兩輛車還一輛比一輛貴,如果對方忽然上頭,為了出來而把他的車給暴力頂開,那光是車損補償,就夠對方喝一壺了!
大不了他再買一輛車開!
都已經買了兩輛車了,再買第三輛車也很正常!
苟文鵬來的很快,沈旭當場給物業經理轉了賬,讓物業經理去給他辦理新車位的一應手續,同時將大牛的車牌號登記進去。
將賓利停在了A4的車頭前,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