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似乎就這樣了。
當牧巖回到a城的時候,已經傳來了安以若與席碩良的婚訊。
蕭然番外—吾愛
在女人的世界裡,愛就是一切。而我,也不例外。
八歲那年,我成了孤兒。父親永遠離開了這個世界,離開了我們,我和蕭雨在一夜之間失去了惟一的依靠。
五天後,牽著妹妹的手,我被那個為父親處理了身後事,名叫顧成的男人帶進了一間華麗的大宅。
指著從樓上下來的男孩兒,他說:“這是顧夜,我的兒子,以後就是你們的主人。”
男人低沉的聲音迴盪在諾大的客廳裡,有著令人壓抑的窒息感,六歲的蕭雨怯怯地躲到我身後,我護著她,機靈地答:“是。”
那個穿得像個小紳士的男孩兒走到我們面前,目光中滿是不屑,然後高昂著頭,從我們身邊走過,“爸爸,我不要身邊跟著討厭的女人。”
男人朗聲笑了,這是從我見到他起第一次聽見他笑,那笑聲證明他心情的愉悅,然後我聽見他說:“夜,她們只是兩個孩子,可以陪你一起玩,一起訓練,你不是總說一個人很悶嗎?”
“我不和女人玩。”男孩兒瞪著我們,三兩下爬上男人的腿,“爸爸,你不是說女人都是禍水,為什麼偏偏找兩個女人陪我啊?”
是啊,我也不懂,為什麼偏偏把我和蕭雨安排在顧夜身邊,以他的身份,以他的地位,哪裡是我們兩個孤兒配得起的。
可是,不管我懂不懂,也不管我願不願意,我和蕭雨從那天開始就一直跟在顧夜身邊。一起吃飯,一起學習,一起訓練。也是從那天起,大宅的人對我們改變了稱呼,他們稱我為二小姐,稱蕭雨為三小姐,也是從那天起,我們成了顧成的養女。也就是這個身份,改變了我和蕭雨的一生。
相比其他窮困的孩子,我是高高在上的富家小姐,不穿不愁,隨心所欲。相比那些同齡的孩子,我是可憐的沒有自由的富商養女,我的命運不由自己掌控,甚至是我的命,都已不再屬於我。只是當我意識到這些不同時,已經是十年之後。
十年,聽起來似乎漫長得遙遙無期,然而,卻也在地獄一般的生活中捱了過去。
十年裡,我受傷無數,身上大大小小的傷痕都是在受訓過程中留下的。在訓練時,我忘自己是個女孩子,我只知道我必須做到最好,槍法必須奇準,否則不止自己會捱打,就連蕭雨也難逃苛責。所以,我更加嚴格地要求自己,拼了命一樣的接受高強度的訓練。
十八歲那年,我第一次隨顧成的人出任務,那一次,我顫抖著將貨交出去。對方的人卻當即翻臉,他們枉想吞了這批貨,殺了我。那一天,我紅了眼晴,當對方的槍口抵在我太陽穴,我輕蔑地笑了,就憑他們就想殺我,真是不自量力。當那個肥胖男人的手探向我裸露的肩頭,我已不動聲色拔出腰際的槍。
“砰”地一聲,男人睜大了眼晴倒了下去,身下很快溢位一癱鮮紅的血,我噁心地吐了,然後狠狠在他胸口補上兩槍。
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女人狠起來,比男人更甚。
那是我第一次殺人,沒有一絲猶豫,沒有半點膽怯。從那時起,我變了,不再善良,不再自卑,變得無情,變得更狠。
幾年時間,我蛻變得連自己都不認識自己了,望著鏡子裡那張明豔嫵媚的臉,我笑出了眼淚,伸出手,我覺得眼前只是一片鮮紅,刺目的,燃燒的,沸騰的,都有從我槍底下流出的血。我雙手抱著自己的肩膀,滑坐在地上大哭起來。
從父親過世之後,我從沒哭過。二十四生日那天,我把自己關在房裡,痛哭失聲。那個男人,那個名叫牧巖,身上有著陽光味道的男人毫無預警的出現在我的生命裡,又如人間蒸發般消失了,我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