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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年之久的陳峰怎會不瞭解?他正是藉助陳教授的這一特點將所需的&l;暗示&r;提前傳達給了警察!&rdo;

&ldo;之後,在週日的早上,他約朋友一起到西門水庫去玩,以便為他創造不在現場的證明。這樣一來,陳峰在週日上午九點多打給陳教授的那通電話就尤為重要了。它不僅證明瞭陳教授在九點鐘時還沒死,而且陳峰還可以在案發後的證詞中利用它來進一步強調&l;陳教授是先被打暈的&r;這一暗示‐‐陳峰不止一次的說他聽到&l;啊&r;的一聲,以次來暗示陳教授曾被人襲擊過。而當他11點左右趕回去時,陳教授卻已經死了至少一個小時了。如果在這段時間內,陳教授是被兇手打暈後再開啟煤氣毒死的,那麼當時遠在西郊的他當然不可能是那個手拿木棒的兇手了。&rdo;

&ldo;電話不僅為陳峰提供了不在場證明,同時也為他的同謀提供了不在場的證據。陳薇出門時還不到九點。14分鐘後陳教授接到了陳峰打來的電話,不久後被人襲擊倒地。而在九點以後,陳薇同樣不可能是那個手拿木棒的兇手。一通電話就將兩個合謀者的作案時間全都排除了‐‐但這一切都是基於&l;陳教授是先被兇手打暈然後才煤氣中毒&r;的前提下。由此可見,兇手在謀殺案發生前透漏給警察的&l;線索&r;有多重要‐‐它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之後的辦案思路。就好像在一個分叉路口處豎了一個路標,大而醒目的箭頭指向其中一條寬廣的柏油路,於是另一條不顯眼的小土路就更容易被忽視了。但恰恰是那條被遮掩的小路才導向正確的方向!兇案發生的順序並不是&l;陳教授先被兇手打暈然後才煤氣中毒&r;的,前提一旦被質疑,那麼它所支撐的不在場證據也將隨之崩塌。陳教授的確是死於煤氣中毒,所不同的是,他死前並沒有遭受過任何襲擊。事實的真相是:陳薇在差10分9點出門時,將裝滿水的壺放在爐子上,並點燃煤氣。燒開一壺水用不了10分鐘,當水溢位澆滅路子上的火焰後,煤氣就開始溢位。廚房跟臥室都不大,溢位的煤氣濃度很快增大。而那時,陳教授正在睡夢中。接下來陳峰必須在陳教授昏迷前打電話吵醒他,從而為他跟姐姐的不在場證據創造條件。陳峰選擇在9點04分的時候打出‐‐雖然那時煤氣溢位不久,但他不能冒險等到屋裡煤氣濃度積蓄太高的時候‐‐他必須保證陳教授在中毒昏迷前接聽到,他要向讓警方證明陳教授是在9點以後死的,這一點對於姐姐陳薇的不在場證明最為重要。如果沒有9點鐘的那次通訊,他就無法向警方證明陳教授被襲擊的時間是在陳薇出門之後了。而之所以要採用燒水的方式讓煤氣溢位也是同樣的目的。將近10分鐘的多餘時間足以讓陳薇在九點前到達約定地點,而且所選擇的見面地點又是在人比較多的超市門口,那樣即便她的同事遲到不能為陳薇9點時的行蹤作證,她也可以透過其他人來證明。陳薇的不在場證明一旦得到了保證,接下來要做的就是想辦法拖住陳教授。煤氣正在不斷溢位,陳教授患有鼻炎,所以很可能聞不到煤氣味。但他卻有可能走進廚房,從而發現煤氣爐的異常。所以為了避免那種情況的發生,陳峰就必須想辦法在陳教授被電話吵醒以後將其禁錮在電話機旁,直到臥室內煤氣的濃度讓他昏迷‐‐這也正是通訊時間長達9分多種的原因。陳峰想盡辦法在電話裡拖延住陳教授,一直到線路的另一頭在不知不覺中慢慢的沉默下來‐‐&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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