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至滴水成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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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春,是無法守候的。這就是人生的春。人生的春往往與年齡沒有關係,卻只是一種甦醒。這樣的甦醒,如偏僻鄉村籬笆上的野玫瑰,花朵開得爛漫,意象上卻單單隻有光明,簡單,敦厚與寧靜。
不要以為意象上的光明,簡單,敦厚與寧靜容易得到。更不要以為有了偏僻鄉村,目的就###不離十了。不是的。這種意象不是淺顯的看圖說話。能夠形成這種意象的,要木籬笆,要野玫瑰,要好陽光,要一道碎石小路,從籬笆下面蜿蜒伸出,遠遠地,遠遠地深入到了起伏的山坡,要山坡上有茂密的針葉林,要林子裡淡淡地散發著松香。
說的是人呢,說的是人生的春呢,因此這樣的比喻也就是說:人生的春,天衣無縫,渾然大氣,是先天的天地精華與後天的著意磨礪融會貫通了。
用一種更加日常的話來說,人生的春便是一種懂事。
有一句成語,叫做“少不更事”,可見懂事需要經歷,經歷需要時間,用漫長的時間去經歷,這就是熬了。這個“熬”的意思相當於中草藥製作湯藥的那個“熬”:煎熬。於是,可以說,意象是煎熬出來的,甦醒是煎熬出來的,人生的春是煎熬出來的。
玄妙的是,需要多少的煎熬呢?又需要多久的煎熬呢?所謂的漫長,那應該是多長呢?法海和尚,老得白鬍子一大把,也還是無法徹底圓通,喜歡糾纏白娘子和許仙的家庭婚姻之事。六祖慧能,3歲喪父,自小賣柴養母,連文字都不認識,偶然得聞佛語,心即開悟,於剎那間便###見性,立刻出家,然後修成正果。像我這樣,寫作半輩子,也算受了不短的煎熬,且不談自己的寫作,單說藝術鑑賞方面,在十餘年前,我就覺得自己也算是知春了。不少著名作家的作品,看上去或巍峨,或工整,或靈動,或俊秀,詮釋一個什麼道理,都披掛在作品的形式上,十分易於讓評論家一眼就看出好了。這些藝術家和評論家都在玩可愛,裝童稚氣,於大庭廣眾之下,一個人假裝很複雜地把玩具藏起來,而另一個人假裝很深刻地找到了它。這種把戲非常容易迷惑具有發言能力,並且樂於表現發言能力的泛知識階層,大家一熱鬧一追捧,一夥子人都可以輕而易舉獲得名利。於此,我會馬上露出不屑甚至公開厭惡。我要求文如其人,要求格物致知,要求道德文章真而不偽,要求藝術家首先具備天賜的直接感受人類情感的強大能力,又在後天能夠使用這種能力遨遊歷史現實與人類心靈,然後剝繭抽絲,去繁就簡,將他獲得的核心理唸完全融化在作品的血肉之中。也就是十餘年前,我的態度是堅決的激烈的,我會忍不住要與人爭論,乃至一言不和便會拂袖而去。我堅信自己看得懂作品也看得出人品。我堅信自己是正確的。
大約是在五年前左右吧,我的堅信開始動搖。我開始強烈地懷疑自己。後來我想明白了,便知道自己最多也就只有一部分的知春。我可以肯定自己的,只有兩點,一是有了一些閱讀經驗,二是有了自己階段性的藝術標準。別的,就不能被肯定了。我道行再深也就是一個法海和尚,遠遠不是六祖慧能。
還是要說人。還是人比什麼都重要。
還是要把知春放在人的範疇檢驗,哪怕僅僅是鑑賞藝術作品。正如燒秋一般,若是一把大火燒盡所有季節帶來的蕪雜繁複,深秋的田野袒露出來的,就是單純的田野。就這一個道理,一個極其簡單明確的道理,足可啟我愚蒙,教我知春。這就是:我可以擁有自己的鑑賞經驗與藝術標準,但是我卻不可以拿自己的經驗與標準當作正確本身,當作正派本身,當作美德乃至真理本身。
事實上,偏偏我們太容易把自己當作正確本身,當作正派本身,當作美德乃至真理本身。我們一不小心就會疾惡如仇,因為那是我們從小就被教育被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