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音又受一道刺激,驚訝地抓住兒子。
&ldo;你早知道她當主播的事?為什麼不告訴媽媽?&rdo;
英勇哭得像發條快鬆掉的機械玩偶,斷斷續續抽泣:&ldo;我答應了姐姐要保密。媽媽,您別打姐姐,要打就打我吧。&rdo;
他是水做的乖寶寶,他的姐姐卻是個鐵核桃,母親的兇蠻似榔頭,越砸她越反彈得厲害,上前拽住弟弟後領拉到一邊。
&ldo;你又沒犯錯,幹嘛替人捱打,走開!&rdo;
轉身與母親正面硬槓。
&ldo;媽媽,您要打就打,打死我也不認錯!&rdo;
美帆抱住她往回拖,叫苦道:&ldo;你這孩子別犯倔啊,先解決那小男孩的事,不然被學校開除了可怎麼辦。&rdo;
千金也讓她先歸還打賞費,免得大過年還害得人家家宅不寧。
珍珠願意還錢,但得先向他們說明其中的規則。
&ldo;觀眾的打賞我只能得到30,另外70是平臺收的,總不能全讓我還吧。&rdo;
這道難題在場無人能解,商量後決定晚飯時向專業人士諮詢。
賽亮就是這個家的法律顧問,晚飯時人們向他細述始末,指望峰迴路轉,他的回答卻在原地踏步。
&ldo;這事沒法解決,觀眾去平臺消費完全出於自願,平臺既沒強迫也沒涉及詐騙,不用承擔任何責任。&rdo;
美帆疑惑:&ldo;可那孩子才12歲,還未成年啊。&rdo;
12歲以內的未成年人殺了人也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照此看來,擅自用父母錢打賞主播也當屬無效行為,理應追回錢款。
賽亮做法律諮詢每句話都是真金白銀,不能問家裡人收費,只好當成廢銅爛鐵拋售。
&ldo;法律規定8周歲以上的兒童具備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花錢打賞主播也屬於這種活動範疇。但這不是問題的重點,你們說那男孩是用他父親的手機註冊帳戶,打賞也是透過他父親的網銀,那麼平臺在辯護時完全可以說這一系列操作是他父親進行的,原告要是沒有切實證據證明是孩子註冊網站進行了打賞,打官司也只能輸。&rdo;
勝利鬆了口氣:&ldo;這麼說珍珠也可以不還錢了?&rdo;
&ldo;理論上是這樣的。&rdo;
佳音可不敢要這昧心財,忙說:&ldo;怎麼能不還呢?校長說這事對學校影響太壞,搞不好要開除。&rdo;
珍珠贈母親白眼:&ldo;他那是嚇唬您,當主播又不違法,他敢開除我我就去教育局告他。&rdo;
&ldo;你還敢犟嘴!&rdo;
千金按住惱憤的大嫂,向眾人轉播她的調查報告:&ldo;我剛剛查了一下新聞,現在這樣的事還不少呢,前不久也有一個12歲的小女孩偷偷用她爸爸的支付寶給一個男主播打賞了10萬塊。&rdo;
看來這不是一起個案,已成為屢見不鮮的社會現象。
美帆繼續詢問珍珠細節:&ldo;珍珠,你認識那男孩嗎? &rdo;
珍珠一臉晦氣:&ldo;我怎麼可能認識他呢,要知道是12歲的小屁孩,我也會阻止啊。&rdo;
&ldo;他為什麼給你打賞那麼多錢?&rdo;
&ldo;他說喜歡我跟他說謝謝的樣子,覺得很開心很幸福。&rdo;
這說法令人震驚,千金將信將疑:&ldo;這孩子該有多空虛啊,一個陌生人的關注就讓他幸福了。&rdo;
賽亮聽後也有感而發,說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