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以後,她看起來和一般的學生無異,恰同學少年,風華正茂,書生意氣,揮斥方遒--只除了情懷,不似舊家時。
開學初,各個社團招新,是著名的&ot;百團大戰&ot;。她在三角地轉角處遇見了身穿白色上衣卡其布長褲的張說。陽光從樹葉的fèng隙照下來,落在他身上翩躚起舞。她怦然心動,心想:要完全遺忘過去,不如重新開始一段新的戀情,何況這個男孩子實在是很合她的口味。
她喜歡學理工的男生,聰明、嚴謹、認真,還一絲不苟。
她和張說,那才是正常的、健康的、能被人祝福的戀愛。
張說將她從過往的陰影中完全解救出來。她每天忙著上課、下課,參加社團活動,通宵趕論文,到處找工作,時間排得滿滿的,雖然累,但是樂此不疲,加上刻意迴避,哪裡有時間想起以前?有時候連她自己都懷疑,左思那一段故事,是不是自己壓力太大,胡亂臆想出來的?
她的記憶常常混亂,某個時間段總是一片空白,但是無關緊要,她現在過得非常快樂。她將她所有的愛用在張說身上,不遺餘力,就算飛蛾撲火亦在所不惜。
幸而張說也愛她,她覺得世界上沒有比這更幸運的事了。
張說因為她放棄了去美國留學的機會,他們甚至準備結婚。
她以為苦盡甘來,一切都過去了。她已經不怪任何人了,甚至左思。這一切,她只當是上天給的一場磨鍊。
眼看幸福在即,可是左思帶著剛滿周歲的兒子,在某個星期日的下午,來到她和張說面前。那天,她和張說正要去婚紗店裡看婚紗,打算去拍一套婚紗照。
左思教孩子喊&ot;媽媽&ot;,他果然吐著口水奶聲奶氣地叫&ot;媽……媽……&ot;伸出白嫩嫩粉嘟嘟蓮藕似的手臂要她抱,一點兒都不怕生。她看見左思陰沉沉的目光,駭得差點兒昏了過去。他是故意的,他是故意的!他是惡魔,一旦沾上,便永遠都擺脫不掉。
可以想像當時張說的心情是怎樣的!他認為她是騙子,不知廉恥,不安好心,玩弄感情,死不足惜……所有他能想到的惡毒詞彙全部加在她身上。正因為愛得深,所以恨得切。
倆人就此再也沒有見過面。
其實他們真正在一起的時間只有短短三個月。可是三個月驚心動魄的愛戀,足以抵得過別人的一生一世。鍾筆帶著自憐、自傷、自卑甚至絕望的心情將自己所有的感情盡情揮霍在張說身上,孤注一擲,他是她感情乃至精神上的唯一寄託和信仰。而張說,也將她看作自己一生的靈魂伴侶。他們慶幸找到彼此,打算天長地久、白頭偕老,然而現實卻是如此殘忍、可笑。
他因為這個沉重的打擊而消沉,抽菸,酗酒,頹廢,墮落,整天整夜玩遊戲,連班也不去上,直到被送進醫院。他身邊所有人都看不下去了,對鍾筆深惡痛絕,認為是她害了張說。出院後,他恢復正常,只是神情麻木,對什麼都提不起興趣,然後離開傷心之地,去了美國。
張說,亦是因為這種毀滅性的打擊,愛也好,恨也罷,對鍾筆從不曾忘記過一分一毫,雖然他口頭上從來不提。
鍾筆心如死灰,一切都完了,怎麼樣都無所謂,甚至對左思連恨都不屑。
她此刻眼裡只有孩子,其他的全都不去想,包括張說--根本就不敢去想,她只希望他從來不曾認識她,任何情況不會比眼下更壞。
這個可憐的孩子,剛出生她就拋棄了他。她是一個不負責任的母親,天打雷劈亦贖不清她的罪孽,現在她要加倍償還,給他所有她有的。孩子成為她精神上的支柱,如果沒有他,她想自己一定活不下去,她的人生